第四节 妇幼保健人员
1952年妇幼保健站建立之前,全县无专职妇幼保健人员,产妇分娩完全依靠旧产婆采用旧法接生。建站时吸收3名街道女青年,经过短期培训,担负训练接生员、改造旧产婆、建立接生站等工作。1953年第一次由国家分来两名助产士。1957年妇幼保健人员增加到10人,除留1人在县站负责联系工作外,其余9人分配到各区站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为壮大妇幼保健队伍,普及新法接生,从1953年至1957年,先后举办接生员培训班45期,参加学习的2344人次。1959年全县建立中心产院15个,工作人员35人;分院447个,接生员196人。至此,全县基本普及了新法接生。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撤销了妇幼保健站,人员并入卫生管理站,妇幼保健工作无人过问,旧法接生有所回升。1974年妇幼保健站正式恢复,妇幼保健工作得到正常开展。1976年保健站配合县卫生进修学校开办一期妇幼保健人员训练班,参加人员69人,其中女“赤脚医生”42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27人。1985年县妇幼保健站有工作人员17人,其中妇幼保健医师2人,助产师2人,医士2人,妇幼保健医士2人,助产士2人,助产医士1人,其他技术人员3人,行管人员3人。设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和妇幼保健门诊。区、乡、村有保健人员403人,其中区镇25人,乡53人,行政村397人。78%的乡和66%的村有了保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