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债券代理发行
民国时期,在蚌的中国、交通、上海、中央、江苏等银行,均曾代理发行、兑付、摊购由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发行的债券,种类约120种。其中,包括八年公债、金融公债、津浦购车公债、编遣公债、七厘公债、实业公债、整理公债、财政部善后短期公债、关税库券、二五库券、卷烟税款库券、裁兵公债、公路建设公债、救国公债、安庆金库券、统一公债、甲利公债、美金库券等。民国24年(1935年)和26年,安徽省曾在蚌两度发行公路建设公债。民国36年,国民政府发行美金库券,中央银行蚌埠分行共发行600万美元,折法币720亿元。
建国后,金融机构发行国家和地方公债及国库券计13次,主要种类是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安徽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国库券等。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0年1月13日起发行,首批由铁路工人认购,2月17日全市认购完毕,9月底缴款完成。全市计划发行36万分,占皖北地区总额的30%。实际发行360575分,收进人民币10.3万元。各界认购比例是:工商界占83.6%,职工占9.2%,农民占1.9%,其他阶层占5.3%。当时每分公债所含折价实物,有大米6市斤,面粉1.5市斤,白细布4市尺,煤炭16市斤。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年至1958年发行,各年实际发行数依次为72.3万元、61.5万元、56.8万元、66.4万元、79.8万元。5年合计发行336.8万元。
安徽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1959年至1961年发行,各年实际发行数依次为147.3万元、196.9万元、116.3万元。3年合计发行460.5万元。该公债原定1967年还清,因省内经济状况好转,1963年已全部归还。
国库券1981年至1985年发行,各年实际发行数依次为482万元、505.6万元、522.7万元、536万元、904万元。5年合计发行2950.3万元,其中集体认购1475.4万元,占50%强;个人认购1474.9万元,占50%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