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保健
解放前,妇女受到歧视,保健工作得不到有效开展。建国后,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妇女保健事业首先受到重视。1951年,市即在3个区设妇幼保健站。1952年,妇女性病消灭。至1985年,已健全院、站、队三级保健网,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接生民国时期,对产妇以旧法接生为主。民国8年(1919年),民安医院首家开办新法接生业务。此后,普济医院、达生产院、凤阳县立医院、市立医院等10多家医院及部分私人接生站也改用新法接生。但由于封建迷信习俗影响太深,产妇接受新法接生者甚少,直到民国37年,新法接生率仅为9%。因使用旧法接生者占多数,新生儿每年平均死亡约1500~3000人,占出生婴儿的30%~60%;产妇年死亡500余人,占产妇总数的10%以上。建国后,积极推广新法接生。1950年,卫生部门始办新法接生员训练班,至1956年,办了5期,培训学员180名。各综合医院建立妇产科,开设产床。社会上的接生员也在妇幼保健站的指导下,定期消毒产包,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1957年与1951年相比,新法接生率由46%提高到98.3%;产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由1952年的0.29%、1.75%下降为0.008%、0.86%。“文化大革命”期间,妇幼保健机构被裁并,基层接生组织处于涣散状态,城乡再度出现少数人“自产自接”的现象。1975年,市妇幼保健机构恢复,医院产床增加,设施完善,接生成功率高,新法接生渐普及。1985年,全市医院设产床141张,新法接生率已达100%。
妇女劳动保护旧时,妇女劳动保护无人问津。1952年,市人民政府颁发《保护女工暂行条例》。1953年,市开始推行妇女“四期”(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保护,到1978年,改为“五期”(加更年期)劳动保护。农村对女劳力普遍实行“三调、三不调”(月经期调干旱地活不干湿地活,孕期调干轻活不干重活,哺乳期调干近活不干远活),给予照顾;城市女职工享受月经挂牌、定期发放卫生纸、怀孕七个月以上不安排夜班、给产假56~80天等待遇。1980年以来,部分单位还实行女职工产后休假一年制度,工资按80%发放。80%的工厂建立有孕妇休息室、淋浴室或外阴冲洗室。重工、化工系统对重体力劳动和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女工,在怀孕六个月后即予调换工种。
妇女病查治解放后,全市对妇女病作过10多次普查和单项调查,为防治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解放初至1950年,为162名收容娼妓进行了妇科检查,对查出的性病患者全部根治。1956年,为东海烟厂、麻纺厂、福昌火柴厂女工检查妇女病,对查出的宫颈糜烂、阴道滴虫患者均加以治疗。1961年,市卫生局抽调近百名医务人员对郊区已婚妇女进行疾病普查,对查出的7952名闭经患者和3728名子宫脱垂患者进行了有效治疗。70年代起,平均每隔两年,对宫颈癌、乳腺癌、尿瘘、子宫脱垂、宫颈糜烂等患者进行一次检查,到1984年,累计治愈2万多名患者。1984年,在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后,把妇女保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1985年,在保健院受检妇女12577人,查出患妇科病者4552人,均由该院给予治疗。
二、生育、节育服务
婚前检查新婚夫妇婚前检查工作始于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中断。1985年3月,重新制定婚前检查制度,男女双方需持婚前体格检查合格证,方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至年底,婚检2009对,占结婚总人数的74%。对患有慢性疾病尚符合结婚体检标准者,均向患者交待治疗方案。
优生咨询1982年,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均开展优生咨询门诊业务及遗传学研究工作。至1985年,仅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就为360多人次提供优生咨询服务。几年间,共对259例外周血染色体开展了遗传学的研究,从中发现14例异常者,经动员有4例自愿终止妊娠。
节育服务50年代起,市医疗单位即对孕妇施行人工流产、引产手术,并不断改进技术。其中,应用雷夫奴尔溶液宫腔外注射引产,时间缩短,未发生一例死亡事故。1958年开始,对已婚夫妇供应避孕套、阴道隔膜、避孕栓和避孕药膏等,但品种不多。1965年,各医药门市部设置避孕工具和药品供应专柜,不少医疗保健单位也有兼销。1974年,避孕工具和药品改为免费发放。1976年,避孕药具供应品种增加,其中口服避孕药有短效、长效、速效三种,注射避孕药为长效避孕针1号。70年代,计划生育工作广泛开展,使用避孕药具的人越来越多。1985年,已婚育龄妇女采取各种节育措施的有85509人,节育率为90.94%。1980年后,对女性输卵管结扎技术得到明显改进,蚌埠医学院谢荣诚教授研制成功安—4型“银夹”女性输卵管绝育法,结扎有效率在99%以上。
三、婴幼儿保健
民国时期,婴幼儿保健工作极为落后,婴幼儿发病率、死亡率极高,死亡率一般在200‰以上。建国后,婴幼儿保健工作加强,发病率、死亡率逐渐下降。据两所综合医院调查,1974年至1977年共接生胎儿9816人,胎儿、婴儿死亡338人,死亡率为34‰。
健康检查和调查民国25年(1936年)、26年,蚌埠医疗界曾两次发起举办儿童健康比赛,对参赛儿童进行健康检查,但每次参加者不过数十人,对查出患有疾病或有健康缺陷的儿童也未能予以治疗和矫治。建国后,儿童健康检查工作始于1952年。初为幼儿园的儿童进行体格检查,后扩大检查范围,到1985年,共进行10次规模较大的健康检查,被检查的儿童有8万人次。对儿童常见的肠寄生虫病、营养不良、砂眼、龋齿等病还作过几次重点抽样调查。1978年、1981年、1983年,市卫生部门分别对医院出生的死亡婴儿死因、出生婴儿缺陷、发病率等情况作过系统调查。1985年,统一组织为8149名儿童进行全面体检,建立了保健卡。
常见病防治1954年至1959年间,为钩虫感染儿童普遍服用四氯乙烯。1961年,儿童患营养不良症较多,郊区尤甚。后加以积极治疗,郊区三度以上营养不良的650名患儿全部治愈。1974年,为学龄儿童进行集体驱蛔治疗,获得较好效果。1976年、1977年,两年耗资万余元,为8万人次儿童供应驱蛔药。儿童蛔虫感染率,1980年为52.13%,比1977年下降15.61个百分点。另外,儿童的龋齿发病率也由50年代的50%降为30%左右。卡介苗接种50年代初,注重提高儿童抗结核病感染的能力,开始对儿童接种卡介苗。1970年前,采用口服卡介苗方式,至1971年改用针剂法。1976年、1977年,曾为十五岁以下儿童接种卡介苗78231人次。1977年至1982年,又为18634名新生儿接种卡介苗。1979年、1981年,为婴幼儿补种卡介苗3389人次。1984年起,各区妇幼保健站开展每周定期的补种工作。至1985年,累计为儿童接种卡介苗40余万人次,接种率由建国初期的16.44%上升到96.33%。
四、学生保健
民国时期,学校卫生工作和学生卫生保健事业落后。民国33年(1944年),日伪政权曾举办过一次学校冬季卫生运动会,主要是检查一下学校的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建国后1951年7月,市文教局、卫生局联合主办中小学卫生教师培训班,培训出兼职的学校卫生保健人员36人。1952年,市卫生防疫站内设有专职业务人员,负责在中小学校指导开展卫生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1953年12月,在全市35所中小学,对学生接种霍乱、伤寒二联苗。1954年,对4所市区重点小学1410名学生作了粪便检查,测定出3种寄生虫的感染情况,感染率蛔虫为64.8%,钩虫为10.4%,绦虫为0.63%,均分别采用山道年、使君子、四氯乙烯给予治疗。1955年至1961年,在市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普遍设校医室,并配有专职校医,一般中学设有卫生室,小学备有保健药箱,由不脱产的教师(经过短期培训)兼搞学生保健工作。1964年10月,在完成对3070名大中小学生视力减退原因的调查后,有39所中、小学推行做眼睛保健操。到“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停顿。
1977年后,学生保健工作恢复,至1978年,累计为9.7万名学生进行驱蛔治疗和牛痘接种,为3万多名学生进行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预防注射,为1.5万名学生进行丝虫、钩虫、蛔虫检查,为1.2万名学生作了体格检查。1980年至1981年,完成市区大中学校女学生经期调查研究工作,调查资料为苏、浙、皖、沪四省市学校科研协作大会所选用。1981年5月,对6000名市区中小学生进行生长发育调查,测量结果与1957年比较,身高平均增长3.77厘米(每10年增1.6厘米),体重平均增长2.77公斤,胸围增长甚微或有减少,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较落后。1985年,全市中学有校医22名,兼职保健教师6名,小学有保健教师120名,初步形成一支中小学学生保健工作队伍。
蚌埠市1978年中小学生部分项目体格检查统计表
统计日期:1978年12月

五、职工保健旧时,职工的劳动保护、卫生保健,资方很少闻问。民国37年(1948年)5月,虽有市工会组建一所工人医院,但仅有20张病床,医务人员20余名,只负责医疗,不承担对工人的预防保健工作。
建国后1949年冬,市总工会筹组搬运、海员工会门诊部,开始免费为职工医疗服务。1950年,市卫生局设置防疫保健科,负责劳动卫生的管理工作。1951年,成立宝兴面粉厂、东海烟厂、皖北铁工厂、建华造纸厂联合保健站。1952年,市卫生局、总工会联合举办有50人参加的劳工保健员训练班,培训了首批职工保健人员。1959年,市成立防矽尘工作委员会和矽肺诊断小组,开展粉尘测定工作。1964年,工厂防尘工作全面展开,接着因“文化大革命”而中断。1973年后,陆续对工厂粉尘污染情况恢复检查,至1974年、1975年,合计检查47个工厂的66个粉尘作业面,受检者12569人次,受检率80%,确诊粉尘肺71例,其中矽肺60例,石棉肺1例,滑石肺6例,焊工尘肺4例,发病率降为0.5%。
1979年至1980年,合计对32个工厂96个铅作业点进行含铅浓度测定,有67个点的铅浓度超过国家标准。检查830名铅接触者,有铅中毒者9人;普查111个苯作业点,有67个点的含苯浓度超过国家标准;检查1329名苯作业工人,有苯中毒者25例;测定3个有机磷作业点,有2个点不合格,检查133名磷接触者,查出有机磷中毒者2人;为两家工厂4个汞作业点的12名工人作了健康检查,发现可疑汞中毒者1人。每次检查后,均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有关工厂采取保护措施。但由于物质条件的限制,尘毒危害未从根本上消除。
1983年,对156个工厂进行噪音测定,在1180个噪音源处测定,噪音大于85分贝的占91%,比例较高。
1985年,全市有221个工厂建有职工劳动保护档案资料,有288个工厂建立医疗保健机构。市总工会也开办工人疗养院1所,设病床160张。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均对职工实行免费保健医疗。
六、干部保健
干部保健工作始于60年代初。1961年、1962年,共为县级以上干部648人次进行健康检查。1962年,在市保健委员会成立后,为市直机关十四级以上干部建立了健康档案,开展重点保健医疗。1964年,第三人民医院设干部病房,有8张床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因所谓破除“资产阶级特权”,干部保健工作停顿。
1978年,在第三人民医院恢复干部病房。1981年开始,每年为老干部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在4所市级医院及蚌医附属医院设置老干部门诊室。离休和行政十四级以上担任现职的干部及高级知识分子均发给特约就诊证,可任选医院就诊,享受挂号、就诊、取药、治疗优先待遇,并根据需要放宽带药天数。1982年,第一、二人民医院亦分别设干部病房,床位共8张。1984年,第三人民医院新建的3480平方米老干部病房楼投入使用,其他医院干部病房先后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