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五章 劳动教养

第三节 改造教育

1982年以来,省劳改局曾多次组织力量,对被解除劳教安置就业的人员进行了广泛的跟踪调查。据省少管所于1982年对芜湖市20名解教青少年的表现情况的调查,其中,表现好的和比较好的11人,占55%;思想不稳定,有轻微违法行为的8人,占40%;恶习不改,重新犯罪的1人,占5%。南湖劳教处于1983年配合芜湖市公安局进行联合调查后,对芜湖市解除劳教3年以内的人员进行的调查,表现好的37名,占6.3%,比较好的272名,占46.3%。在表现好的人员中,有拾金不昧的,有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救人的,还有入党和当选为区人大代表等等。重新犯罪的99人,占17%。省劳教办公室于1984年10月,对安庆市1981年7月1日至1984年6月30日解教回归的153人进行了社会调查,其中,守法的83人,占57.5%;基本守法的14人,占9.2%;轻微违法的15人,占9.8%;重新犯罪的36人,占23.5%。原南湖茶林场劳教人员万长林,解教后,在蚌埠市平板玻璃厂党团组织的帮教下,痛改前非,刻苦劳动,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读书积极分子,入了团,上了大学。
芜湖市解除劳教人员改造质量调查情况统计表

上一篇:第二节 劳动教养管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