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妇女保健
1951年县卫生院培训妇婴保健员30名,推广新法接生,开展清查妇女病及产前检查,同时改造旧法接生。1956年3月,建县妇幼卫生保健站,配专业人员5名。翌年春,全县有8个区建立妇幼保健站。1985年底,县妇幼卫生保健站有专业卫生人员22人,其中医师5人,医士2人,助产士6人,护士2人,药剂士1人,其他6人。区、乡、村有妇幼保健人员289人,其中区乡专职妇幼保健人员83人,村接生员206人。
1959年~1962年,农村妇女由于生活困难,营养不足,中青年妇女多数患有妇科病,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医疗队巡回治疗,增加营养。同时在全县推行对劳动妇女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绝经期给予合理照顾与保护制度。1977年开始,全县进行妇科病普查普治。至1985年普查115017人,发现子宫脱垂患者9007人,治疗5651人,占发病总数的62.7%;宫颈糜烂患者8817人,治疗4514人,占发病总数的51.2%;阴道炎患者4502人,治疗2438人,占发病总数的54.2%;尿漏患者76人,治疗20人,占发病总数的26.3%。普查普治妇女病的工作,对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起到了很大作用。
50年代初,推广新法接生,60年代全县普及。1977年婴儿出生总数9973人,其中新法接生9806人,占出生总数的98%;1978年出生总数12902人,新法接生11490人,占99.05%;1979年出生15793人,新法接生15409人,占98%;1982年出生5082人,新法接生4924人,占96.9%;1984年出生5124人,新法接生4926人,占96.1%,新生儿破伤风与产妇难产死亡率由1977年的0.07‰、2分别降为零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