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清朝末年,宿城工业仅有一些手工作坊,主要生产小型农具和日常生活用品。民国初年,津浦铁路修通,宿城工业有了发展,私人投资先后兴办了打蛋厂、布厂、袜厂、小型火力发电厂、酒坊、糖坊等。抗日战争前夕,各种厂、坊近100家,产品达100多种。汪伪时期,各类工业受到严重摧残。抗日战争胜利后,部分厂、坊得以恢复。至解放前夕,宿城有厂、坊50多家。民国37年(1948)年底,宿城出现第一家国营工厂——光华毛巾厂,继而有国营新宿铁工厂。1952年,全城有各种工厂30个,产业工人460人,工业年产值210亿元(旧币),比1949年增长2倍。1953年起,对私营工业、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7月,宿城有棉织、针织、修配、五金、榨油等5个公私合营工厂,并将原有的553户个体手工业者组织成12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6个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1958年,在大办工业高潮中,宿城办起了一批炼铁厂、炼钢厂,因系一哄而起,脱离实际,结果劳民伤财,产品全部报废。以后贯彻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逐步巩固了机械、纺织、食品等企业。1961年,二轻系统有25家手工业厂(组),集体工厂1966年发展到18家,1978年发展到32家。国营工业,60年代创办的较大工厂有农业机械厂、矿山机器厂;70年代创办的较大工厂有纺织厂、制氧厂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清除了“左”的思想影响,贯彻执行了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到1985年,宿州市已形成以机械、纺织、食品为主体的工业体系。全市各类工业企业共130个,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8个,集体所有制工业112个,职工1.07万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8679万元,工业年产值达158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