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年间,比较重要的体育比赛有两次。民国21年(1932),由宿县教育局组织,在县立中学举行一次春季篮球赛,计有4个男队、3个女队参加。比赛结果:省立第四职业学校获男队冠军,毓秀女子中学获女队冠军。23年,安徽省第六专员公署在泗县召开中小学运动会,宿城中心小学田径队参加比赛。
建国后,宿县曾多次举办田径、篮球、乒乓球、排球等单项比赛和不同规模的运动会,宿城各有关单位均组队参赛。全城中、小学每年都举行春季和秋季运动会。为参加省、地运动会,还不定期地举行各类项目的选拔赛。建市以后,成立了宿州市体育运动委员会,配备了专职干部,有计划地指导全市体育活动的开展,体育比赛的成绩日益优异。
体育比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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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以上运动会比寒优秀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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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中小学田径最高纪录(1981~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