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建国前,本县农业受封建土地制度的束缚和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作物产量一直很低,单产不逾百斤。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农业,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措施,为不断提高农作物产量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政治上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剥削关系,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经济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治水改土,科学种田,消除了制约农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在经营管理上,经过长期探索,终于找到了一条适合农村生产实际的新路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从而促使农作物产量大幅度增长。至1985年,全县粮食单产467斤,为1949年的6.9倍、1976年的1.9倍,总产达到105546.8万斤,为1949年4.0倍,1976年的1.7倍;棉花单产92斤,为1949年的4.6倍、1976年的2倍;总产800.7万斤,为1949年的17.5倍、1976年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