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与公私合营商业
民国4年(1915),陇海铁路通车,山西、河南等地的商户纷纷流入本县开店设铺,商品由徐州、黄口中转到内地。当时萧城较大的私人商店有“美信和”、“文兴常”、“老林兴”、“福兴茂”、“瑞兴德”、“晋太原”、“华昌”等。沦陷前夕,萧县有字号的商店已达330多家,其中有京货店、广货店、饭店、浴池、五金、铁货、旅馆、理发等。黄口有字号代卖行12家,小的代卖行200多家,代客买卖,安寓客商,以初级商业形式,沟通城乡物资。招徕广东、上海、天津等地的大批客商。沦陷后,萧黄两镇商业衰落,部分商品转向农村集市交换。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挑起内战,商业不振。民国36年,萧城有商户40多家,黄口镇30多家。
建国初,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指导下,商业开始恢复和发展。1953年底,全县有私商1919户。从业人员2057人。资金30.55万元。全年销售额424.85万元。至1956年对私改造前,有私营商业2354户。从业人员2511人,资金额93233元,对私改造后,私商还剩522户、522人。(参见《工商管理》编)人民公社化后,基本取消了私人经营商业,农民手中的土特副产品只能通过供销合作社销售,“文化大革命”中,封闭集市贸易,农民自产自销的商品严禁上市。
附:萧县1956年对私营商业组织改造分行分业统计表(见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