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营林场
1958年冬在凤台县孔集李家冲和蒙城县双涧八里冲建立凤台林场和白杨林场,经营面积22987亩。1959年专区在阜阳城西七渔河建立国营林园试验场一处,经营面积12386亩。1960年在亳县三官集、涡阳单集、凤台武集、蒙城大兴集、颍上唐垛湖、阜南地城和界首光武分别建立核桃林场、单集林场、武集林场、唐垛湖林场、白杨林场、地城林场和界首葡萄场。1962年12月26日省林业厅决定撤销阜南地城林场、颍上唐垛湖林场和专区林园试验场。1962年全区6个林场国有地9万亩,其中八里冲1.4万亩,单集0.16万亩,武集0.5万亩,佃湖0.36万亩,凤台0.4万亩。1963年全区国营林场7个,经营面积242122亩,有林地面积75067亩,其中用材林28675亩,经济林3521.5亩,果木林11105亩。职工838人,其中行政干部75人,技术干部39人,工人724人。牲畜60头,拖拉机5台,马车16辆,架车51辆,房屋219间。1977年凤台县划归淮南市管辖,凤台、武集林场一并移交,1979年13个地方国营林园场全部交农业部门。1985年全区有核桃、白杨、单集3个国营林场,经营49905亩,有林地25557亩,宜林地16323亩,耕地3307亩,有职工418人,其中行政干部38人,技术干部17人,固定工人363人,拖拉机13台,手扶拖拉机1台,汽车8辆,大牲畜39头,林道140公里,成林抚育面积4272亩。
1958~1985年国营林场情况表

二、社队林场
1958~1960年分别建立区、社、队办林场34个,1963年社、队林场经营面积27913亩,耕地8471亩,苗圃地1484亩,有林地17133亩,其中用材林6153亩,经济林3539亩,果木林7441亩。人员4417人,其中干部118人,工人1129人,劳力2377人,牲畜401头,马车10辆,架车46辆,大车43辆,房屋807间。1976年全区共有社队场圃212个,其中社办46个,大队办147个,生产队联办19个,共经营面积47630亩。1977年全区有社办林园场525个,并出现了阜南赵集支庙林场、颍上江口林场、亳县双沟尹庄林园场等先进典型。1978年农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部分社队林园场解散。1985年全区有社队林场84个,其中乡办36个,村办35个,队办13个,经营面积16766亩,有林地10700亩,劳力1067人,当年造林194亩,抚育面积165亩,收入966650元,其中林业收入513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