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乡镇运输业
1978年以前,强调“农机务农”的方针,禁止拖拉机搞商业性运输,禁止个人购买机动车、船营运。1980年开始改革交通运输体制,逐步取消各种限制经济发展的限令,打破只准交通部门独家经营的格局,许多被禁锢已久的大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小四轮拖拉机纷纷上路,参与社会运输;不少农民开始购买机动三轮,往返城乡运送旅客,少数傍水社队购买农用船,参与水上运输。1983年全区新增运输汽车411辆、简易机动车、手扶拖拉机1000余辆。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通知》(即1号文件)要求“要大力发展水陆交通运输,解决商品滞留问题”,鼓励农民“积极发展集体和个体运输业”,全区出现集体、个体、联户运输一齐上的局面,开始出现专业户、专业村。临泉县韦寨乡陈西队经济联合体,1980年仅有1辆50型拖拉机,16户农民从事运输,经过几年的发展,现已拥有7辆载重汽车、2辆大型拖拉机,年产值85万元,成为运输专业村,并带动邻村210户贫困农民加入运输联合体,其中有63户脱贫致富,有7户成了“万元户”。随着农村道路的畅通,运输车辆逐年增加,全区已有乡镇办运输企业58个,村办运输企业35个,联户办运输企业796个,个体运输户28524个,从业人员57060人,年收入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