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水利管理
一、管理机构
清代,府设河务同知、州设主薄、县设县丞以管理河道和堤坝废兴事宜。
民国2年(1913年),北洋政府设导淮局(后改为水利局),以管理淮河流域的水利。民国15年,督察专员公署设建设科分管水利。民国18年,南京政府成立导淮委员会,管理淮河流域的水利废兴事宜。民国28年,安徽省政府成立淮域工赈委员会,管理水利工赈事宜。民国36年,改导淮委员会为淮河水利局,下设上、中、下游3个分局,阜阳专区隶属中游局。
1949年4月,阜阳专员公署设建设科分管水利工作。1950年10月,专员公署成立治淮指挥部,与建设科共管水利工作。1954年4月,专员公署设水利工程处,管理水利工程的设计和施工。1956年3月1日,改水利工程处为水利工程局,同月7日,改水利工程局为水利局。1957年10月,专区治淮指挥部与专区水利局合并,1979年12月,阜阳行署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成立阜阳地区治淮指挥部,与阜阳地区茨淮新河工程指挥部合署办公。
二、管理事项
清代、民国时期,管理倾向于河防,而不重视灌溉和给水。解放以后,在管理上着眼服务与发展农业生产的各项水利事业,如地上水治理、防洪排涝、农田灌溉方面的工程设计、施工、使用的管理。
1、施工管理
土方工程,主要是挖河、筑堤。根据勘测,从实际需要出发,作出河渠的开发、疏浚和堤防的修筑计划;根据计划组织施工,包括物资准备、民工发动和组织建设;科学地领导施工,首先使进入工地的全体人员明确工程任务,工程标准、操作方法和完成任务的时间。在工程进行中,组织检查,开展评比,发动劳动竞赛,帮助解决施工中的实际问题;工程结束后,组织自查、互查,写出竣工总结、绘出竣工图纸,组织验收。
建筑物工程,主要是涵闸、桥梁和各类排灌站,选定施工单位,解放初期,一切较大工程,都是请上海等外地建筑单位承担;1960年后,一切较大工程由省水电厅建筑安装公司承担;1970年后,地区水利部门有了建筑队伍,较大工程由地区水利工程队承担;1980年后,较大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按照《除涝配套桥涵施工技术要求》、《双曲拱桥设计技术要求》、《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解放初期,没有编制出施工章程范,全部使用苏联的工程规范)。每一工序结束,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对机电排灌站的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2、工程管理
阜阳地区工程管理分外河、内河两部分。外河工程由地区工程管理处管理,内河工程由地区水利局管理。
外河工程管理:阜阳地区外河防洪堤总长1366.8公里,有大型水闸7座、中型水闸36座,小型水闸400座。1955年,阜阳、阜南、颍上、凤台4县均成立治淮工程管理所,共管理堤坝799公里,建立了21个基层管理段,有专业管理干部125人,建立144个乡级管理委员会,685个管理养护小组,收护堤地22706亩,成立濛洼、禹山坝、饶西3个堤防灌渠队,以处理堤防隐患。1956年,地区成立治淮工程管理处,以管理上述4县的淮、洪、颍、淝堤防涵闸。“文化大革命”期间,地区管理单位除留1人看家外,余均下放劳动,正常业务无人过问。1970年,鉴于管理上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恢复地区管理工程处。1978年后,为适应农业联产承包制,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实行分段管理,要求堤坝上无杂草、无牲畜放牧、无绿化空白、无洞穴雨沟、无腐朽闸门、无腐锈机械、材料无浪费、无人为事故。
内河工程管理:阜阳内河堤坝总长487公里,有大型涵闸2座,中型涵闸36座,小型涵闸650座。由地区水利局工管科、县水利局工管股协同管理。内河主要堤防有泉河、茨河、谷河、西淝河等。泉河的原堤标准较低,1975年8月大水后,进行培土加高,沿堤设管理段。因护堤地收回,专管人员的报酬未能落实,致使绿化跟不上。临泉县、界首县境内沿堤发生建窑,郭楼、砖集、顾集等大型轮窑厂大量在堤外取土,有的已挖土至堤脚。有10多座涵闸出现纵向裂缝,部分闸门锈蚀严重,一些启用部件被盗。茨河、谷河的原堤极不规则,民国时期的9年黄泛已把原堤荡为平地。解放后所建堤坝一度缺专人管理,尤其谷河堤坝,多处扒口排水。1981年后,茨河堤防设立6个管理段,每段配员1至3人。谷河虽配管理人员,当地政府不能支持管理人员工作,群众任意在堤上取土,个别堤段已挖成平地。西淝河堤防总长155.84公里,前一时期无专人管理,1981年后,设立8个管理段,每段配员2至3人。经过绿化后,护堤林已经成树,条草已经满坡,较好地保养了沿堤18处涵闸。
3、涵闸管理
一些大、中型涵闸,在竣工验收后,即设立专管机构,配备专人管理。1980年后,在管理上实行承包,把管理任务逐项落实到人,定期评比,奖惩兑现。小型涵闸遍及全区,不易集中管理,均由所在地区、乡设专人管理。地区水利局工管科定期检查大、中型涵闸管理人员的工作,并对小型涵闸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桥梁管理
1978年前,对兴修水利时所建生产桥梁,重建不重保,毁坏较为严重。1978年后,区、乡等基层政府均成立水利工程管理委员会,设专人将大小桥梁管理起来,桥粱的养护受到重视。
5、综合经营管理
解放初期,水利部提出“生产自给,工程自养,技术自立”。阜阳地区各工管段开展了各类形式的经营活动,如扒草根造纸,栽杞柳编织,在浅水边种苇,在深水塘养鱼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水利部提出“两个支柱、一把钥匙,实现工程自养,人员经费自给”。各水利工管单位,根据自身所处的自然条件,利用有利的水土资源,自力甦,广开门路,开展各种经营活动,至1982年,全区16个基层管理单位实现人员经费自给的同时,上交国家工管收入22.5万元。颍上县的赵战段的管理人员在政府支持下,将堤坝普遍加高0.2米,造过路堤7条,没向国家要一文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