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称
建国后,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于1957年至1964年酝酿实行,并在科研单位、高教、工程技术、卫生等系列开展起来。据有关资料统计,1966年前,全区仅有专业技术干部1428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2人,中级技术职称183人,助理级技术职称764人,员级职称470人。“文革”使职称评定工作中断10年。
1978年12月,成立阜阳地区专业技术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79年至1982年,地区及各县、市先后成立了工程、农业、农经、卫生、会计、统计、图书档案资料、经济、编辑、新闻记者、卫药等10个系列职称评定委员会,各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各系列的职称评定工作。
按国务院“暂行规定”,各系列职称评定,应以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为主要依据。并适当考虑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资历。对不具备大、中专毕业学历或“文革”期间入学的大、中专生,除进行业务成绩考核外,还需要视其情况进行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测验。
在办理程序和办法上,凡确定或晋升业务技术职称,须由本人申请或组织批准推荐填写《专业技术干部业务技术职称呈报表》,提交业务工作报告(包括本人学历、经历、业务水平和贡献;工作态度和政治表现、今后努力方向)、或学术论著。先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评比,提出推荐意见,送交上一级评委会组织评定。凡是初级专业职称(助师级、员级),由县、市政府批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师、农艺师等),由行署批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教授),由省批准。自1979年以来,本着“坚持条件,严格把关”、“统一管理、综合平衡”的原则,始终沿着正常健康的道路开展职称评定工作。截至1982年9月1日,共为全区8887名专业技术干部评定了职称。其中: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1296人,助理级职称3905人,员级职称3672人。占全区专业技术干部总数16234的54.8%,并相继建立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卡片》等。
为了安定专业技术干部的思想,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根据国家规定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及中教五级、小教三级的人员,家系农业户口的配偶和15岁以下的子女及丧失劳动能力无依靠的父母,户口迁入城镇吃商品粮。从1983年5月至1985年4月,全区先后批转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干部农村家属迁往城镇的3072户,11264人;中教五级、小教三级教学人员农村家属迁往城镇的799户,2876人。
1985年9月至12月,又批准在乡镇企业和二轻企业工作“助工”一级专业技术干部家属户口的“农转非”43户153人。
1985年底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

二、职位
建国以来,干部数目不断增减,职位也不断变化。至1985年全区有全民干部87843人,其职级分组如下表
1985年干部职级分组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