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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教育

第三节 小学教育

一、发展概况
据民国18年(1929年)统计资料,阜阳地区共有各类私立小学440所。
民国20年(1931年),国民党政府推行义务教育。民国24年(1935年),又以法令规定义务教育的实施。按照村镇划分小学区,每区约千人为准,设短期小学1所,招收9至12岁的失学儿童,实行二部制教育。安徽省教育厅还规定中等学校和完全小学至少也要设短小1个班。是年,全地区共办短小237所,其中:太和县开办29所、涡阳县开办62所、阜阳县开办49所、亳县开办22所、蒙城县开办19所、颍上县开办15所、临泉县开办21所。
民国27年(1938年)春,太和县城遭日军飞机轰炸,加之国民党炸开黄河花园口造成特大黄水灾害,使亳县、涡阳、太和、界首、阜阳等地一片汪洋,校舍全部倒塌,太和县86所小学和68所短期小学全部停办;其他县的黄泛区小学亦被迫停办,损失颇巨。民国28年(1939年)、民国31年(1942年),国民党政府下令,实行“政教卫合一制”,乡镇国民中心小学校长由乡镇长兼任;保国民小学校长由保长兼任,但这些兼任校长的乡(镇)长多数仅是挂名,很少过问学校教学事宜。此时值抗日战争时期,阜阳地区亳县、涡阳、太和、蒙城、颍上等地遭受日军侵略者践踏和摧残,学校受到很大破坏。
抗日战争时期,阜阳地区人民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民主统一战线政策影响下,坚持抗敌斗争,教育战线表现突出。民国28年(1939年),蒙城县由中共党组织直接领导组织进步爱国青年成立“蒙城县青年抗敌会”,创办“抗敌小学”20余所,不仅教文化知识,还经常教唱抗日歌曲,排演抗日文艺节目。抗日战争后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涡北革命根据地,利用各种方式创办根据地小学,发展人民教育。1945年宿蒙县以“民办公助”方式,办一些相当于小学程度的改良私塾。在根据地中心区办完全小学,使用抗日课本;在边境游击区则以私塾面貌出现,使用《四书》与有抗日内容的两种课本,以应付紧急情况。据1946年统计,解放区有私塾20所,学生700人,教师20人;改良私塾50所,学生800人,塾师50人;区中心完小3所,学生280人,教师11人;一般小学2所,学生60人,教师2人。
抗日战争结束后,因战争创伤深重,恢复教育事业困难重重。在国民党统治区,一般的中心国民学校只有4个班,能开6个班的学校较少。保国民小学只有复式1至2个班,学生不过20至30人,教员待遇低,教育质量低下。
民国36年(1947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恢复涡北老解放区。接着,界首、临泉、太和(一部分)、阜南相继解放,建立政权,兴办教育。至1948年底,阜阳地区共有小学3693所,学生183300人,教职工5355人(其中民办教师4802人)。
1952年底,全区小学略有增加,而在校学生数增至363884人。是年,全区民办小学转为公办,民办教师全部吸收为公办教师,保证了小学教育的稳步发展。在校学生每年递增,至1957年,全区小学3488所,在校学生594560人。1958年全区小学猛增至6044所,在校学生877789人。1960年至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对小学进行调整和必要的压缩,全区小学调整至2887所,在校学生403006人,教职工19296人。同时,各县成立半工(耕)、半读教育领导委员会,开办一批耕读小学。1965年,耕读小学遍及全区广大农村,其中阜阳县村村都有耕读小学。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师生停课闹革命,学校工作陷于瘫痪。1970年,在“上小学不出村”错误口号下,全区小学教育畸形发展,学校数量急剧增加。1973年,全区小学16715所,在校生1319759人,分别是1966年前的2倍和2.5倍。由于学校数量增加,师资力量得不到充实、配套,教师层层拔高使用,使小学民办教师骤增。全区小学民办教师数,由1970年的15515人,增加至1973年的33345人,出现小学毕业生教小学的非正常现象。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拨乱反正,阜阳地区教育事业恢复生机。1978年起,小学教育发展走向正规,整顿民办教师队伍,贯彻国家“普及小学教育”指示,合理地调整了小学布局,重视发展各县边远地区小学和无学校的村小学,到1985年秋,全区有小学5965所,在校生1646803人,适龄儿童1143125人,入学儿童1087798人,入学率达95.2%、巩固率为94.4%、毕业率为92%。
二、学制课程
建国之初,阜阳地区小学学制沿袭“四·二制”,即初小4年、高小2年。1952年,遵照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改小学为5年制,取消初、高级分段,因条件不具备暂缓推行。1953年仍恢复“四·二制”。1962年以后,6年制、5年制两种学制并存。1971年,全区小学学制一律实行5年制。1981年,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全区小学又实行6年制。
民国元年(1912年)9月,民国政府教育部规定:初等小学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女生加授缝纫课。高等小学设修身、国文、算术、本国历史、本国地理、理科、手工、图画、唱歌及体操,男生加授农业课,女生加授缝纫课。
民国35年(1946年),小学课程设置:初级小学有国语(读书、作文、写字、说话)、算术、常识、美术、劳作、童体。高级小学有国语(读书、作文、习字、说话)、算术、地理、历史、自然、珠算、劳作、体育、图画、音乐、公民、童子军训练。
解放初期,小学暂沿用旧的小学教学计划,但取消了公民、童子军训练。
1951年,阜阳地区各小学执行华东区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四·二制小学教学计划。开设:语文、算术、体育、音乐、美工。高年级增设自然、历史、地理。每周要排一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包括朝会、课间会、周会、校内课外活动、校外社团活动)。
1969年8月,颁布《安徽省全日制6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将语文科中的阅读改为讲读。六年级农业常识改为生产常识,并开设历史课。五年级开设地理、自然。四、五、六年级每年劳动半个月,删减算术科中的珠算课,手工劳动改为手工。
1978年1月,教育部发布《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小学设8门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自然常识、体育、音乐、美术。
1981年,安徽省教育厅公布《安徽省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草案)》,从三年级起开设自然,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五年级增设历史,四年级增设地理。
1949—1985年小学教育发展概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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