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境历史上是一个多灾多难的地区,兵患匪祸频繁,水旱交灾,岁歉年荒,民无余粟。唯抗日战争时期,界首三镇少数巨商,过其酗酒温饱生活,绝大多数人民都挣扎在死亡线上,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解放前民谣云:“一根讨饭棍,两个要饭筐,一把破棉絮,两间破草房,儿女骨如柴,糠菜拌泪度饥荒”。它真实地反映了广大穷苦百姓的生活窘境。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获得了新生,职工收入稳定增长,农业连年丰收,人民生活大为改观。
一职工生活
20年代,界首境内始有煤油、纸烟公司,随着药店、商行相继出现,水运码头应运而生。无业市民与农民为了谋生,被其老板以廉价雇佣或招收,成为店职员、码头工人。每日的繁重劳动都在10小时以上,其收入微薄,每天得500钱(铜钱,俗称小字钱),除去商务费10%和行贴费30%,工人只得300钱,长年过着半饥饱的糠菜生活。
30年代后,随着商业的兴起,市区的发展,除了商行、药店、码头、浴池等招收的店职学徒和临时职工外,又有手工业作坊和工厂开办,如油坊、酒坊、造纸、皮革、烟厂、铁工厂、修船厂等,雇佣工人大量增加,其劳动报酬多为两种形式:一种管饭,另发给计件报酬;另一种是不管饭,发给计件报酬(略比前者高)。时干时停,收入与市场物价相比,仍是甚少,生活没有保障。抗日战争胜利后,商业随之萧条,工厂停产倒闭,工人成批失业,生计困难。
民国36年(1947年)界首市民主政府对商业采取了保护、发展的政策,给予企业工商贷款,使城镇职工迅速就业,以劳动工资收入维持生活的职工成为国家的主人。1949年工人实行工资制,1950年后对业务技术人员实行供给制和薪金制,供给制标准每人每月32.5公斤小麦作为生活费,另发1.55元作为购置学习用品和个人花费;薪金制多采用评分计酬法,每人每月可领取人民币25元左右。1952年10月改为工资制,每月发给人民币24元左右。1955年后曾对集体企业采用自负盈亏,保本吃利,民主评分计酬的方法。1965年改为定级工资制,1985年人均年工资为1081元,比1978年增长481元,为1953年247元的4.3倍。
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工商企业不断兴办,城镇居民就业人数年年增长。1953年职工2050人,1978年9003人,至1985年职工人数达13371人,为1978年的2倍。
职工(包含干部)的劳动保护、工伤事故,以及老、弱、病、残、离退休、退职、死亡丧葬等均享受国家规定的劳保福利待遇。
1982年,工厂、企业实行“浮动工资”或“基本工资加奖励”,职工收入不断增长,生活水平相应提高,拥有手表、自行车、电视机、电扇、缝纫机、沙发的家庭逐渐增多,90%的家庭有储蓄。1985年城市居民存款1342万元,人均储蓄303元。
解放前境内运输以沙河漕运为主,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漕运业兴盛一时,但由于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船民仅能糊口。解放后,航运设施得以更新,航道运输得以保障,船民生活日益改善。1978年后按照水运特点,执行联产计酬经济责任制,至1985年船民平均月工资112.5元以上,比解放初期增长了10倍。对五保户和职工家属全部安排上岸定居。
几个年份平均各月职工生活费用情况一览表

二农村人民生活
建国前中等农户人家,有自己的土地、牲畜和农具,自耕自种。正常年景衣食自足,节衣缩食,俭朴度日。穿自织自缝的粗布衣服,住的是土木结构的草顶房。贫雇农户人家没有土地或有少量土地,缺牲畜,少农具,靠租地主的土地做长工过活。一般年景吃的是红薯、杂粮掺青菜,常年不见细粮,终年无替换衣服。若收成不好,交不起地租,往往被地主逼债,家中断炊,只有逃荒要饭或借高利贷。
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土地革命,农民分得了土地,生产情绪高涨,贫苦农民梦寐以求的“吃饭”问题基本得到解决。1979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了劳动致富的专业户、重点户、万元户,1984年实现一季小麦吃全年的好前景。1984年农业总收入17471万元,农民人均285.26元,7.6万户农民住上瓦房,占现有农民户数的65.17%。彻底改变了过去“泥巴房子泥巴墙,泥巴囤里没有粮,糠菜度日饿肚肠”的贫困面貌。
县境一般农民每人每月支出情况表

1985年农村抽样调查了解:戴桥乡曾庄、顾集乡应楼、河南乡范湾、徐寨乡王刘、范寨乡申湖、枣林乡朱老家6个点的农民62户,人口303人,全户劳动力205个,折为标准劳动力169.7个,参加生产劳动工日51928.2个,收入9.46万元,户均收入1526元,人均312元。
1985年农户收入及消费抽样调查情况统计表

三寿限
〔平均寿限〕1982年人口平均寿限为72.09岁,其中男71.74岁,女74.66岁。
〔百岁老人〕据1984年统计界首县百岁以上的老人有3位。
芦村区施庙行政村施孙氏,女、1881年生,汉族,文盲,农民。17岁结婚,28岁时丈夫去逝,带3个孩子至今。一辈子没吃过药,好劳动,百岁时又生出一口新牙,至今能吃两碗饭。有时精神不正常,从1984年8月份,辨认能力减退。
芦村区李老寨行政村李王氏,女,1885年生,汉族,文盲,农民。生育6个孩子。一生爱劳动,心胸宽广,脾气好,从不发火。现生活不能自理。
芦村区杨庄乡符陈行政村陈孙氏,女,1879年生,汉族,文盲,农民。生育9个孩子。一生坚持劳动,饮食稳定,子女孝顺,生活照顾好。今生活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