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改造
一私营商业改造
1953年,对私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首先对批发商进行改造,扩大国营商业批发业务和农副产品收购,并对私营商户实行加工订货,限制私商批发范围,使国营商业批发额逐渐上升。上半年批发额占全市批发额的62.7%,下半年上升为64.8%。是年11月,粮油实行统购统销,禁止私营经营。1954年9月,棉布、棉花实行统购统销,从而对原私商经营也给予限制。
1955年3月,县内共有商户1725户,从业人员1955人(农村集镇744户,780人),至6月底,城关共改造55户,从业人员84人。10月,对百货、杂货、饮食、服务、竹木、山窑、颜料、五金、医药共10个行业256户,从业人员356人组成合作商店。年底,棉布零售坐商纳入改造的共18户,从业人员34人(店员5人),资金10601万元,组成8个合作小组,同时又接收土布店10户、土布摊13户加入合作小组。至此,私营商业改造基本结束,全县共有12个自然行业282户组成10个公私合营商店,14个行业355户组成14个合作商店,9个自然行业组成30个合作小组。
二私营手工业改造
新中国建立初期,私营手工业有铁器、木器、竹器、五金、白铁、造纸、石灰、砖瓦、服装、染织、印刷、钟表、修补等16个行业,主要分布在城关及小集镇。1950年,市内共有烟厂12个、织布厂16个、铁工厂13个、肥皂厂24家、造纸厂13家,其它私营工厂6家。从1950年开始,逐步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1年下半年,组织个体工业户成立合作社、五金二社、五金三社、陶瓷社等手工业合作社。1955年初,全县共组织铁业、木器、缝纫、棉布、陶器、竹器、砖瓦等13个行业的合作社。1956年,在原有基础上发展到26个社组,计198户,职工1355人,主要采取加工、订货、包销产品以及贷款等措施,以扶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