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
一、《利辛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自1965年建县至1985年末的史实。为反映事物发展全貌,对建县之前亦有所追述。
二、本志体例采用概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形式著录,横排门类,纵写史实,以章、节、目结构全书。
三、立传人物,均为已故有影响人士。革命烈士以“英名录”列表入志。
四、纪年,新中国成立前,记述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政权、军队和群众团体的活动,用公元纪年,其余一般均用旧纪年夹注公元纪年;新中国成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五、文中偶用“建国”一词,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县”,系指1965年5月1日利辛建县。
六、文中的里程一律用公里(千米),土地面积为市亩,重量为公斤(千克)。
七、资料源自各部门所报送志、史、录,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藏籍,旧史、志,当事人、知情人提供的书面、口碑记录,方志工作者实地勘测、摄影资料。采用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