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四章 农业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实业局·建设局
民国17年(1928年)3月,民国县政府设实业局,管理农、林、水、交通等项工作。民国20年改为建设局,民国27年3月改称第三科,民国28年4月并入二科(财政建教科),7月改为建设科。民国38年3月,蒙城县民主政府设立建设科,管理农、林、水、交通。1951年6月县设农林科,1952年并入建设科。1955年4月,县人民政府撤销建设科。
农委·农工部
1951年12月,中共蒙城县委设立“农民工作委员会”(简称农委),领导农村工作,进行土地改革运动。1954年3月撤销农委,建立中共蒙城县委农村工作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瘫痪,1968年蒙城县革命委员会设生产指挥组,下设调研室,负责抓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工作。1972年改为“农业学大寨”办公室,进行农田建设,建设大寨式的县。1977年12月,县革命委员会设农村政策研究室,调查研究农村经济政策。1981年在政研室的基础上,恢复中共蒙城县委农村工作部,内设调研、经营管理、人秘、干训4科。
农林局·农业局
1955年4月,县人民政府撤销建设科,建立农业管理局。1957年5月,将农业局与林业科合并为农林局。1959年12月农林局分为农业局和林业局,1961年8月,农林两局又合为一局,1964年6月,农林局再度分为农业、林业两个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管理机构瘫痪,1968年9月,恢复农业局,1970年6月再次改为农林局。1979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将农业局的水产、畜牧分离出去,设畜牧水产局。1983年12月机构改革,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合并为农牧渔业局。内设人事、秘书、财会场站管理、科教等股,农技推广、畜牧兽医、水产、蚕桑四站。农技推广站下设农科所、植保站、土肥站。1985年全局共有职工202人,其中技术干部128人,农艺、畜牧师15人。
农业机械局
1959年11月,县人民委员会设立农业机械局,发展农业机械,1961年8月,撤销农机局归工业农机局。1973年10月工业农机局分开,恢复农业机械局。1983年12月,机构改革中把农业机械局并到社队企业局,成立乡村农机管理局。1984年10月农机局从乡村农机管理局分出,成立农业机械管理局。1985年农机局下设农机公司,经营农业机械;农机监理站负责农业机械管理,农机学校培养农村农机人员。
农业区划办公室
1981年4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农业区划办公室,开展对全县自然条件资源调查,根据区域差异性和共同性,提出各区域农业发展方向和措施,制定方案。1983年1月中共蒙城县委、县政府负责人及有关科技人员参加研讨论证,制定出《蒙城县综合农业区划报告》,提请县人大批准,由农业区划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实施。
种子局·种子公司
1959年4月,县人民委员会设立种子局,1961年撤销并归粮食局。1970年建立种子管理站隶属农业局管理,后改称种子公司。1985年该公司有职工85人,其中技术干部3人。有房屋500间(包括分公司),汽车7部,固定资产186万元,流动资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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