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四章 农业

第八节 经济效益

活劳动
1954年后,农民互助合作生产,在劳动管理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根据农活情况制定劳动定额,采取小段包工、季节包工和常年包工,劳动剩余时间可自由支配,劳动者生产积极性很高。1958年后农业实行集体生产,劳动由生产队统一管理,一个生产队农活上百种,劳动定额很难计算,采用按年龄段评定劳动底分,一天三出勤死分死记。工分成了分配的尺度,为挣工分,出现了“上工一窝蜂,干活大呼隆,出勤不出力,都记一样的工”的现象。10个劳动力可以完成的农活,全队的劳动力都去干,形成“你来我也来,男打扑克女纳鞋,你走俺也走,工分不少有”的混工分现象。一年365天,除节日和雨雪天不能上工外,一年最少要干300天。1978年县农调队对李寨大队进行调查,全队204户,926人,劳动力410人,土地3350亩。全年发放工分166.8万分,以10分工折成一个劳动日,户均做了817个劳动日,每个劳力均做326个劳动日,亩用工50个,每工日值0.25元。这种把过量的劳动力投在有限的生产资料上,使劳动生产率降到最低的水平。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农业劳动力真正的从集体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首先表现在劳动时间的节约。1983年农业经济部门对成本核算户进行调查,各种作物每亩全年用工量:小麦18个,油菜12个,棉花22个,水稻25个,红芋21个,黄豆10个,高粱19个平均亩用工17个。以每个劳动力负担5亩耕地,加上复种指数160%,计8亩土地,需要130个工日即可完成,集体用于兴修水利和其他义务工20—25个,共约160个工日,比集体大生产节约了一半劳动时间,农民利用剩余时间发展副业生产。
劳动生产率
1954年初级社阶段农业人口人均创产值101元,生产粮食227公斤,1957年高级社,人均创产值117元,生产粮食262公斤。1958年人民公社期间,国家、集体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劳动者的积极性因分配制度不公而没有发挥出来(有天灾和人为的灾害因素在内)。1963年是生产水平最低的一年,农业人均产值61元,生产粮食133公斤。1973年,农业人均产值156元,产粮351公斤,产油2.3公斤,产棉5.5公斤;劳动力人均产值369元,产粮980公斤,产油6.5公斤,产棉14.4公斤。实行家庭承包后,劳动生产率一年比一年增长,1980年农业人均产值201元,产粮369公斤;劳动力人均产值446元,产粮885公斤。1985年农业人均产值610元,产粮657公斤;劳动力人均产值1370元,产粮 1412公斤。
农业投入与产出
民国8年(1919年)安徽省60个县经济调查,对蒙城农业成本进行核算:小麦亩产84公斤,价值1.86元(银元),亩成本1.17元,投入与产出比为1∶1.36;黄豆亩产57公斤,价值3.34元,亩成本0.75元,投入与产出比为1∶4.34;棉花亩产籽棉35公斤,价值7元,亩成本2.47元,投入与产出比为1∶3.52;烟叶亩产40公斤,价值8元,亩成本2.31元,投入与产出比为1∶3.46。建国后,国家和集体对农业的投资逐年增加,由于经营管理的体制存在着弊端,在“以粮为纲”的方针指导下,只求产量不计成本,出现了不少高产穷队的典型。双涧公社王楼大队1976年旱地改种水稻,每公斤稻子人工费用不计,投入的物质费用0.12元,而每公斤稻谷价值0.20元(国家统购价。)实行家庭承包制,农户注重对土地的投入,尽量降低生产费用,采取多施农家肥,逐年增施化肥,作物进行轮作,种养结合来提高土地生产率。1984年农业部门对60户农民成本核算点核查:小麦亩投入72.64元,亩产出 120.12元,投入产出比为1∶1.65;大豆亩投入33.10元,亩产出43.15元,投入产出比为1∶1.30;红芋亩投入77.80元,亩产出107.30元,投入产出比例为1∶1.51;油菜亩投入41.41元,亩产出127.71元,投入产出比例为1∶3.08;棉花亩投入109.42元,亩产出119.90元,投入产出比例为1∶1.04;水稻亩投入72.70元,亩产出113.60元,投入产出比例为1∶1.56。同时对全县农业进行核算:农业总产值48270万元(现行价格)农业成本39575万元,农业总利润8695万元。农业创净产值(人工费用+利润)29694万元,农民人均收入386元。从农业利润中得出每投入100元活劳动,可获得45.77元的收入,每投入100元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可获得21.97元的利润,农业投入产出的比例为1∶1.22。
土地生产率
建国前农业因物质投入不足,产量很低,如遇灾害甚至颗粒无收。1954年农业实行集体生产后,一切要按上级计划种植,生产单位没有因地制宜安排作物的自主权。有些作物是低投入低产出(如小麦),有的是高投入低产出(如棉花),有的是高投入高产出(如水稻),使土地生产率一直处在低水平上。1980年起,农户在承包的土地上调整种植结构,扩大经济作物的面积,合理轮作,扩大养地作物面积,培肥土壤,提高土地生产率。1985年农业与科技部门集中人力对全县土地级别、耗地情况、生产成本、作物产量、经济效益、用地养地等详细调查作出评审,制定提高土地生产率的最佳方案。全县作物种植方式有245种(取517个典型地块),土地级别不同其经济效益有差异。全县的二级土壤(平坡地)的土地生产率差别不大(占总耕地面积46%),亩均年利润:
一年两熟:小麦—红芋162.50元,小麦—夏稻215.40元,小麦—夏棉255.90元,小麦—大豆139.60元,小麦—花生177.90元,小麦—夏高粱190.40元,小麦—绿豆136.40元,小麦—芝麻258.70元,小麦—红麻143.10元,小麦—瓜119.80元,油菜—夏稻253.50元,油菜—夏棉256.80元,油菜—大豆120.80元,油菜—芝麻182.10元,油菜—高粱174.10元,油菜—绿豆159.30元,油菜—红麻138.70元,油菜—红芋168.60元,油菜—玉米117.20元。西瓜—萝卜372.30元,高粱—白菜294.90元,大麦—芝麻122.30元,大麦—红芋104.10元,春玉米—胡萝卜71.20元。
二年三熟:小麦—稻—春红芋168.60元,小麦—芝麻—春玉米140.40元,小麦—红芋—薄荷201.70元,小麦—芝麻—春红芋193.90元,小麦—红麻—春红芋141.30元,春棉—油菜—芝麻205.80元,春花生—小麦—大豆120.50元,春红芋—油菜—大豆135.30元,春红芋—小麦—大豆132.80元,春棉—小麦—红芋162.40元,春芝麻—油菜—花生138.70元,春高粱—小麦—玉米138.90元,春红芋—油菜—红芋142.80元,春红芋—小麦—大豆112.50元,小麦—红芋—花生157.30元,春红芋—油菜—夏棉141.20元,春高粱—小麦—红芋126.90元,春棉—小麦—夏玉米103.60元,红麻—油菜—芝麻137.50元。
农业净产值
农业集体生产时期,在“以粮为纲”的方针指导下,单一的从事粮食生产使农业内部结构比例失调,经济作物比例很小(约占10%),农业净产值一直很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种植业的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农业的净产值得到提高。
农业净产值的收益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元

蒙城县(1949—1985年)土地生产率情表
单位:万元,元吨,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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