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明、清县令兼管水利。民国17年(1928年)5月1日县设实业局管理水利。民国20年3月实业局改为建设局仍管理水利。民国26年7月水利属建设科管理。民国28年2月水利属三科管理,县成立淮河工赈工程总队,县长兼总队长,省派一名工程师兼副总队长,具体办理涡、芡二河堤防事宜,同年5月水利改属军事建教科管理。民国32年县淮河赈济工程总队改为防黄工程处,直属省建设厅领导。民国38年3月,蒙城县民主政府设建设科管理水利。建国后,1949年12月,蒙城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芡河、淝河水利委员会。1950年秋成立生产救灾治淮总队。每年5—10月以治淮总队为基础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长吕新扬兼指挥,县委书记邵光兼政委。1953年春县成立水利工程委员会,秋,县治淮总队下设农水科。1954年5月,县人民政府设水利科,同年,治淮总队撤销成立茨(河)泥(河)黑(河)总队。1954年3月,中共蒙城县委农工部成立,分管水利。1955年芡、泥、黑总队改为阜阳地区治淮第四施工总队。1956年,治淮第四施工总队撤销。1958年1月,水利科改为水利局。12月县水利、电力两部门合并,成立水利电力局。1964年6月,单独设立水利局。1968年9月,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下设水利电力站革命领导小组。中共蒙城县委农工部撤销。1970年6月,县成立水利电力局革命委员会。1971年9月,成立茨淮新河工程指挥所,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徐友贞兼指挥,革委会副主任王英兼政委。1973年12月,茨淮新河工程指挥所改为治淮总队,总队长荆烂红,政委陈宝涧。1979年5月,水利、电力分开,水利局单设。1981年10月,撤销治淮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