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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民政
第六节 殡葬改革
本县为汉族居住地区,旧时以土葬最为普遍。
1958年,开展平坟深葬,部分平了,但不彻底。1974年,县建火葬厂,开始实行殡葬改革,推行火葬。同时开展对原土葬的坟墓实行移并统一地块或深埋。江西省军区招待所主任(师级)刘彬,离休回家乡三义公社刘寨村,推行移坟并墓。刘寨第三生产队的祖坟有的深埋,其余全部集中在三队南地。三义中学支援蓬松栽植,带动了全区的移坟并墓工作。1976—1985年,县火葬场共火化尸体451具,每年平均40具左右。
蒙城县1954—1985年民政事业经费统计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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