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民国时期,战争、灾荒不断地发生,境内城乡穷苦人民缺医少药,卫生条件差,导致多种疾病流行。民国21年(1932年)夏,霍乱流行,县城四门日夜出棺,街头巷尾哭声不绝。农村死亡尤甚。有些村庄往往全家死绝,惨不忍睹。民国32年,县政府设卫生院。
建国后,1952年6月,县人民政府设卫生科,城乡逐步设立医疗机构,按照“预防为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垃圾,排污水,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跳蚤),盖厕所,修饮水井,宣传卫生知识。1961年8月,卫生科改为卫生局,1964年6月复名卫生科,1970年6月复名卫生局。县卫生科(局)多次组织医疗队下乡普查地方病、传染病、多发病,免费治疗,预防接种疫苗。城乡人民的健康水平显著地提高,人平均寿命由建国前的三十多岁提高到六十多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