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徽省国际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一、机构、编制、任务
为适应改革开放进一步做好国际间人才交流工作,促进安徽省经济发展的需要,1992年9月30日经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安徽省国际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该“中心”系县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安徽省人事局,单位领导职数1名,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编制由人事局自定,报省编委备案。1993年4月3日安徽省人事局党组研究决定,“中心”在筹建、起步阶段与国际交流合作处合署办公,暂定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制4名,今后随工作发展和需要,再研究增加。“中心”的主要任务:一是为各行业、部门提供国外人才资源信息和聘请国外专家人选对象;二是开辟国外人才资源渠道,收集国外人才市场信息,建立国际人才资源信息库;三是提供国外专家来华和入境后的配套的接待服务;四是提供国外实习、研究,培训机构渠道和综合性的服务;五是为安徽省招商引资和发展外向型企业提供信息并牵线搭桥;六是承担省引进国外智力服务性工作。1993年9月省引进办上报省政府拟认定省国际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具有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资格。主要承担省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和省内综合性团组出国(境)培训工作。
二、咨询、服务
1993年,省国际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是处于筹建阶段。这一年“中心”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物色“中心”人选,建立财务帐户,制定收费办法和标准,并于1993年7月,以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人事局3个部门的名义印发“安徽省国际人才交流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试行标准”,办理了收费许可证,聘用了2名工作人员,承办了40多名来皖国外专家的接待服务和中转工作。到1993年底“中心”咨询、服务工作开始起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