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交通管理公路养护绿化
一、路政管理
交通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为县人民政府的交通职能科局。其管理事项,在国家各级政府部门领导下,主要是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管理的法规、法令,由分别设置的县公路管理、航运管理、交通监理以及区镇交通管理站具体实施办理。 1.县公路管理站
县公路管理站初名养路工区,并一度与汽车站合一,后单设县公路管理站,管理公路路政监理工作。1975年前,站内设路政员2—3人;1975年后,单设公路交通监理站,编制5—7人;1984年改站为监理所,公路路政分管机动车养路费征收和路标等项工作;行车安全,驾驶员和车辆审验发证工作由监理所负责办理。对驾驶员的审验,主要通过组织他们学习驾驶技术知识、安全知识、交通法规,考核他们驾驶技能及遵章守纪情况,视其合格与否;车辆审验,主要是审查车辆技术状况等,尔后发证发照。1987年,交通监理工作和人员划入公安局系统。
2.航运管理
1950年3月,正阳关航运办事处内设航行监督股。后航运办事处改为航运站。寿县、正阳两站内,均配专职航监管理人员,负责船舶进出口签证、渡口检查、渡船审检发证等;专业运输船只和机动船驾驶员的审验内容,与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审验内容略同。区镇交通管理站为县交通局派出机构,成立于1962年。初有苏王、双桥、迎河、安丰、三觉、瓦埠、杨公、庄墓、水湖、下塘、城关11个,分区设立,管理境内的搬运装卸和公路、渡口等事。后改以物资集散点设站,有正阳、迎河、石集、瓦埠、水湖、下塘、城关7个站,实行跨区分片管理。1987年,有正阳、迎河、安丰、堰口、三觉、炎刘、瓦埠、城关8个站。1975年以后,交管站的工作向管理运输市场方面倾斜;80年代,多协助配合交通监理部门检查过往车辆和组织所在地机动车辆参加年度审验等工作。
二、公路养护
公路养护工作始自建国初期“以工代赈”形式,由区乡政府按每劳力出1个工作日,组织义务建勤修养公路,国家负担民工药费、茶水等少量费用。1953年,寿县成立养路工区,开始组成群众养护组,实行道工和民工共养。1956年4月16日,安徽省人民委员会颁布“安徽省关于民工建勤养护公路和修建道路的实施办法”,规定每个劳动力年义务建勤不超过5个工作日。按此规定,多在农闲季节组织民工就地拣拾砂石、碎砖等送上公路。1958年,部分群众养护人员转为道工,先后在寿合、寿六、寿正、十隐、石三、吴炎、三双、炎广、涂瓦共10条路线上建立道班22个,配备道工55人。在此基础上,安徽省推行“群众义务建勤代表工”制度,将原来按区乡劳力一次性组织民工义务建勤工日改为固定劳力作“代表”性的常年出工办法。1969年定上路的“代表工”190人,其中双桥区45人,堰口区28人,安丰区28人,迎河区29人,三觉区9人,瓦埠区17人,炎刘区30人,正阳镇4人(注:区镇应出人数系按其境内公路里程多少约定的)。代表工工资报酬,区乡参照当时各人民公社劳动力可得工分报酬数由乡(公社或大队)筹给,公路部门另发生活补助费。70年代中后期,代表工补助工资逐年增加,养护路线也逐步扩展到支线公路。1979年末,全县有21个道班,养护员工165人,其中代表工119人。公路部门自办石料厂1个,汽车修理班1个。80年代,按路段实行浮动工资计奖承包责任制,包养公路283公里。
初,养路全靠人力。1966年,养路管理部门拨给“东方红”拖拉机1台,始有机械动力牵拉石磙压路,初步改变了前此以人力拉磙的落后操作;1967年,继拨“江淮40”机1台。1981年,六安地区公路总站调给12吨压路机1台,后又拨机动铲车1部,养路机械化程度逐年提高。
三、公路绿化
公路绿化,始于养路工区成立时。寿县人民政府征地40余亩,作为公路绿化培育苗圃用地。苗圃设于众兴集北头。1955年起,开始由各道班在道旁植树。年年植树,但难成活。1968年冬,改由当地社队发动群众,按公路部门规划要求,公社监督,队栽队管,收益归队的做法,始见成效。这一年,全县线路栽树8000多棵。树种多为白杨,亦有泡桐和刺槐。正阳至李台段,土质适宜泡桐,长势特好,二三年高达5—6米。两旁树枝连成枝拱,成荫蔽日,行之路上,幽静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