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本县工业基础十分薄弱,县境人口中只有小部分人从事商业活动或在食品加工、造纸、纺织等手工作坊里就业,其余85%以上人口从事农业。
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在业人口274672人,占总人口51.8%。城镇每百人中有62人在业,农村每百人中有45在业。城镇在业人口最多的是梅街区,每百人中有78人,池州镇每百人中有57人。其行业分布如下表:
在业人口职业构成状况表

职业别在业人口数性别构成%合计占%男女总计27467210057.4842.52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3754.1469.6530.352.国家机关、常群组织、
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921.3495.014.993.有关行业工作人员。25560.9376.4923.514.商业工作人员40331.4755.6944.315.服务性工作人员51711.8857.2642.746.农林牧渔劳动者21461678.1452.5447.467.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工作人员3315212.0779.8720.138.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770.0371.43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