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林业用地
全县林业用地面积,据1986年森林资源清查建档统计资料:全县森林复被率为20.2%,林业用地1987303亩,占全县总面积的52.7%,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638961亩,占林业用地32.2%;疏林地132550亩,占6.7%;灌木林地105905亩,占5.3%;新造未成林地106783亩,占5.4%;固定苗圃地204亩,占0.01%;无林地1002900亩(其中荒山荒地401681亩;因险坡、海拔高暂不宜造林地98941亩)。在有林地面积中,用材林523691亩,特种用材林996亩,经济林50763亩,薪炭林5042亩,竹林53861亩,防护林4608亩。
我县林业用地中的无林地和疏林地比重大(57.2%),在有林地中,用材林比重大(82%),经济林次之,薪炭林、防护林比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