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贵池县矿产资源丰富,采冶历史悠久。《新唐书·地理志》载:“池州秋浦,有铜有银。”《太平寰宇记》:“池州土产铜、银、铅、铁。”据史料记载,清光绪三年(1877年)曾任湖北汉口宝顺洋行买办的杨德,投资10万两银子,创设池州煤矿,为安徽近代煤矿之开端。新中国建立后,经多次勘查,探明县内有各类矿藏20余种,大部分均有工业开采价值。已被开采利用的有铜、铁、铅、锌、硫、金、银、锑、锰、煤炭、萤虫、石灰石、大理石等14种。历年工业总产值中,采冶业的产值约占10%左右。除本县开采企业外,铜陵有色金属公司、池州地区均设有企业在贵池采矿。
建国前,贵池县无专门管理矿产的机构。民国初年,在贵池开采煤矿的商人均直接向省政府登记,领取采矿执照。建国后的1958年,县设冶金煤炭工业局,管理全县矿山开发事务,1970年成立县矿山管理处,1977年改名为县矿山管理局,对全县矿山开发进行统一管理。矿产品由矿管局对外统一签订合同,统一销售,资金统一结算,矿山需要的物资设备,由矿管局统一采购,统一分配。1987年,矿管局下设黄金开发公司。
县内的矿山开发以乡镇集体企业经营为主。1984年经济体制改革后,村办、联户与个体经营的小矿增长迅速,但事故发生率高。经整顿后,1988年全县采掘工业产值3315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占全县重工业总产值的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