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无城市环卫机构。建国初期,通过每年爱国卫生运动定期打扫城区街道。1958年,郭西、府前、牌坊、九华等5条街道各派2人成立清洁队。每天清扫街道。1966年,成立池州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编制16人,辟南门河滩为垃圾倾倒场。1979年将县环卫所划属建设局管理,该所有职工30人,使用扫把、铁锹、板车清除县城垃圾。保洁20000平方米。1983年,在各主要街道设置铁制定型垃圾筒,用密封式自卸垃圾车运卸垃圾。1987年环卫所有职工68人,洒水车一辆、自卸垃圾车2辆,柴油小四轮垃圾车2辆,板车12辆,垃圾筒200余个。保洁面6条街道14万平方米,日均清除垃圾70多吨,夏季高峰期日清除量达90余吨。
城内公厕一般均为简易旱厕,无冲洗设备,卫生条件较差。1984年后陆续修建了4座水冲式公厕。1987年城内有公厕200余个,4座水冲式公厕由环卫所管理,其余由所在街道、单位自管。日均排粪量10吨左右,粪便由农民清掏作肥料。1980年后,农民大都使用化肥,进城掏粪者骤减。1987年始,掏粪者开始增多,每天约200人。
本县环卫经费在城市维护费中开支,自1980~1987年8年间,用于环卫工作的经费为57.27万元。1988年,用于环卫的经费27.0万元。
部分年度市政建设投资简表

附:古池州城墙
县城池州镇,在唐永泰元年(765年)至二年(766年)始筑土城。明正德十二年重筑,周长1428丈,高2.5丈。城开6门:东九华门、南通远门、西秀山门、北迎恩门,又有东南,西南二偏门,名为毓秀门和钟英门。建国后,由于城区建设的需要,1957年拆除了古城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