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行政管理机构
末民初,贵池县无文化行政机构。民国19年(1930年),县成立民众教育馆。35年8月,贵池县政府内设社会科,作为管理文化事务的行政机构,社会科成立后,大部分经费投入到为反动政权服务的报刊,而在文化管理和社会娱乐方面投资极少。
民国38年(1949年)4月,贵池解放。同年6月,县人民政府设教育局,作为管理文化和教育的行政机构。9月,建县人民教育馆,次年称文化馆,隶属县教育局。1956年,文化、教育分设两科(局)。翌年10月16日,又合并改称文教局。1965年6月2日,将文化科从文教局析出。“文化大革命”初期,文化科陷于瘫痪。1968年,文化工作由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领导。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恢复文化局。1988年,贵池县文化局内设人秘、文艺、财会股和文物管理所(1980年2月建)。县文化局的二级机构有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黄梅戏剧团、电影发行公司和人民影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