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杏花村
杏花村位于贵池城西郊。据明《池州府志》、清《江南通志》载:隋、唐时,村内“酒帘如市,沽酒者如织”。唐会昌年间,有名黄广润者,在杏花村开设酒店,生意极为兴隆。因店内有井,水似甘泉,被誉为“黄公广润玉泉”。用此水酿酒,色清透明,醇厚可口,为时人所争饮。杜牧在唐会昌四年至六年池州刺史任内,务政之暇,常漫步杏花村酒市,作有《清明》诗。
古时杏花村美景如画,人称“杏花自古艳池阳,美酒名花十里香”。贵池人郎遂撰《杏花村志》十二卷,记有“杏村十二景”:“平天春涨”、“西湖烟雨”、“三台夕照”、“杜坞渔歌”、“白浦荷风”、“茶田麦浪”、“栖云松月”、“黄公酒垆”、“铁佛禅林”、“昭明书院”、“桑柘丹枫”、“梅州晓雪”。明朝末年,左良玉兵东下围池州,杏花村被焚掠一空。清时,杏花村已无“娇红烂灿,连村十里”的旧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贵池县人民政府在杏花村旧址建杏花村酒厂。该厂家生产的“杏村香泉”和“杏村大曲”,使黄公美酒又重放异彩。自1985年起,全城干部、群众和座落于城西郊的贵池县苗圃,在杏花村广植杏树。贵池县科委已将杏树列为果树系列开发项目,着手恢复杏花材“红杏添春色”的旧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