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本县种植业以林茶为大宗,但为解决温饱问题,历来以种粮为主。建国后,仍长期存在重田轻山偏向。“文革”时期,极力推行“以粮为纲”方针,提出“林农茶农不吃商品粮”的口号。全县毁林种粮(“刀耕火种”)现象,欲禁难止,山区水土保持和农业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1976年以后,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片面抓粮的经验教训,从山区自然优势和生产实际出发,逐步转向以营林、种茶为主。凡大于25度以上的坡地,已基本停垦还林还茶,改种果树及其它经济林木。粮食及油料作物(木本粮、油除外),则利用现有耕地集约经营,猛攻单产,提高总产。从农业生产的整体结构上,实现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