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林木蓄积
1985年清查资料统计,全县林木总蓄积量284.60万立方米,其中有林地蓄积264.78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93%;疏林地及四旁植树和散生木蓄积19.82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7%。
在有林地蓄积中,用材林蓄积238.24万立方米,占90%,其中幼龄林蓄积38.31万立方米,中龄林蓄积114.56万立方米,近熟林蓄积40.16万立方米,成熟林蓄积31.25万立方米,过熟林蓄积13.96万立方米。其他林木蓄积26.54万立方米,占10%。
全县竹林总面积43240亩,总根数732.85万根。其中,集体所有(含部分个体所有)42824亩,国家所有41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