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副土特产品收购
1.收购网点
民国时期,县内仅有几家资本较大的商贾,在城乡收购农副土特产品,收购的品种及数量甚少。除茶叶外运销售外,其他如中药材、粮油、蚕丝等,均作为自办作坊的原料、就地加工销售。
建国初期,除粮油、木材分别由粮食、森工部门经营外,其他农副土特产品收购,统由县供销合作社经营。1955年,全县设有12个收购网点。1956年,将茶叶和畜产品收购划归县农副产品采购局经营。是年,在广阳、横渡、雷凌设立土特产收购站。1957年,农副产品采购局并入县供销社,随即将茶叶、毛竹、元竹、木炭等下放给各基层社收购。
1966年,县供销社下设土产杂品公司,在城关设文收购门市部。1971年,全县16个公社、镇全部建立农副产品收购站,并将大宗产品收购网点下伸到公路沿线的代购代销店。同年,中药材和茶叶收购业务分别划归县医药公司和茶叶公司负责。1978年6月,又将部分土特产品划归了县外贸部门经营。1985年,全县共设有农副土特产品收购站18个,专职收购人员25人。
2.收购品种
1951年收购品种10种(不包括木材、粮油,下同),1952年19种。1953年扩大到41种。1954年增加皮张和中药材等,计56种。1955年增至80个品种。1956年恢复檀皮收购,扩大到129种。1971年开始收购黄荆条。1975年,增加芒杆、蕨菜收购。1976年开始收购野禽野味,1978年,调出野味品13.5吨。
1979年开始收购留兰香油。1981年开始收购小杂竹、猕猴桃、栓皮、香茅油、山苍子油等。1982年增加血柏油、貂皮、兔毛和相思鸟的收购。至1985年,除粮油、木材、中药材外,其他收购品种计达210种。其中大宗产品主要有:芒杆、黄荆条、元、杂竹、木炭、棕片、檀皮、留兰香油等;其次为橡子仁、猕猴桃、蜂蜜、香菇、板栗、毛皮、竹笋、蕨菜、山禽野味等。是年,县供销部门收购总金额达101.1万元,比1978年增长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