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消防
建国前,本县无消防组织,民间遇有火灾,都是群众自发起来进行扑救。建国后,1954年县城广阳镇建立有48人组成的义务消防队,队长孙子刚,备有水龙等消防器材。
1974年4月,本县始建公安消防中队,时有消防干部、战士6人,1980年增加到11人,备有水泵、水枪、水龙等消防器材。至1985年底,共有消防干警14人,配备有指导员、队长、副队长,拥有大型消防车1辆,水泵3台,水枪5支,水龙15具。县直工厂、仓库及各大集镇亦建有业余消防组织,据统计,县直机关单位备有泡沫和干粉灭火机800架,水泵3台,并普遍设有消防池、消防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