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店(公司)
民国期间,县内比较著名的药店,县城有致和堂、逢春堂;七里有同仁堂、积德堂、成春堂;横渡有林泰祥、增生堂、曹福祥、许福如、杨衍庆堂;七都有保和堂、存德堂、广生堂;六都有胡延龄堂、利济社;矶滩有胡银高、徐大昌等店堂,均从事药材收购、加工、零售等业务。时加工药材全赖手工操作,条件差、效率低、品种有限。膏、丹、丸、散等中成药,须从安庆、芜湖、贵池等地批发购入。
1950年,本县有私营国药商店15家,从业人员26人,至1955年减至11家。1956年,县城两家药店实行公私合营,集镇药店改为合作小组(1958年并入公社卫生院)。1965年,县百货公司设中西药专柜经营批发和零售业务。1971年成立县医药公司,主管中西药经营业务。至1985年,全县有中西药批发部各1个,国营药房4个,个体药房100个,医院中药房16个,药房4座,收购站16个(包括乡镇供销社代收点),基本满足了市场对中西药品的需求。是年,县医药公司有职工63人。1985年,县医药公司中药材收购总额34.5万元,中西药销售总额131万元,分别比1973年增长7.9和2.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