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环境保护
随着人口增多,工业发展,环境污染日趋严重。据无城地区1988年调查:年废水排放量为6492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占80%,排入护城河488.4万吨,生活污水全城有36%排入绣溪两塘;年废气排放量为18.672亿标准立方米,其中:一氧化碳4460.75吨、烟尘8714.81吨、工业粉尘4458.89吨;年废渣产生量为4.05万吨,其中:废渣排放量0.4万吨、废渣处置量1.65万吨、综合利用2万吨;噪声在无城2平方公里的实测面积中,超过60分贝的有0.2平方公里。
1984年始,实行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制度,到1988年,已征收16万多元,作为治污资金。
1984年县化肥厂投资6万元建成炉渣制砖厂;县医院投资3.5万元,采用次氯酸钠装置处理带菌污水;接着供电局电镀厂、农机厂电镀厂、凤凰颈造纸厂等也对废水作了处理和回收。1983年至1988年,县制药厂、棉织厂、国营浴室、冷冻厂、油脂化工厂、县委招待所、江坝油脂化工厂等14家锅炉都安装了消烟除尘设备。同时禁止大中型机动车辆进城行驶,拆除临街商店高音喇叭,减少噪声污染。
1987年,对22个企业执行“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控制污染源的产生。对8家水厂的水质进行化验,无城、襄安、江坝水厂建立健全水质档案,保障水源清洁。
1988年,调查全县68家工厂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及其危害性,协助和督促厂家建立健全排污档案,采取措施,积极治理。
在农村,兴办沼气池,通过发酵,生出沼气,变废水、废渣为有用之物。1979年春在虹桥试点,1983年先后在关河、郑河、古楼、先锋、响山等地筑沼气池85口,不仅用沼气作燃料、照明,而且每口池平均每年能出沼气肥料420担。
附:无为县城乡建设投资额
1958年到1978年,城乡建设投资共620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729万元,自筹及其他资金1479万元。这笔资金用于生产的有5742万元,用于非生产的有466万元,其中建房资金98万元。
1979年到1988年,城乡建设投资共253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33万元,自筹及其他资金1606万元。这笔资金用于生产的有1285万元,用于非生产的有1254万元,其中建房7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