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铁等
解放前夕,全县有铁匠铺223家(含少数铜匠铺),607人,制作农具、生活用品,所需铁铜自行采购。
解放初至1958年,县内未办大型厂,钢铁需求量不大。1959年至1962年,基本建设发展较快,自购自销已不能满足需求。于是,1963年成立县物资局,为政企合一单位,统一经营钢铁等物资。其后曾两次改为企业,1970年1月又恢复为政企合一的局级机构。1986年下设金属材料、化工建材、机电设备3个专业公司。不久,接管县燃料公司。1988年有职工177人。
购进:一是国家分配的计划物资,二是自购。金属类如钢材、生铁、铜、锌、锡等,购自马鞍山、合肥、铜陵、武汉等地;水泥购自巢湖、宁国、芜湖、白马山等水泥厂;煤炭购自淮南、淮北、山西阳泉、河南平顶山等煤矿;玻璃购自蚌埠、合肥;机电产品购自安庆、合肥以及县内电机厂、电线厂等;轻化类如硫酸、纯碱、橡胶、轮胎等,主要靠上级公司从全国各地采购。
销售: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购销平衡。此后,货源渐绌。1979年后,建设项目剧增,物资局派采购员大量购进计划外物资,以略高于购价的价格出售,缓解供求矛盾。1988年进货1182.4万元,售货1587.8万元,利润67.6万元。
无为县物资局主要物资销售量简表

二、木材
解放前夕,全县有私营木材商35家,其中凤凰颈镇有19家,其江岸堆放木料地长1.5公里,年吞吐量数万立方米。
解放初,木材仍由私人经营。1953年,成立“中国木材公司安庆支公司凤凰颈木材推销处”。1956年7月在无城成立“中国木材公司芜湖支公司无为县木材公司”。1957年开始计划供应。1962年实行统购统销,全年销售木材15300立方米。1985年变为议价为主,计划价为辅,松杂木敞开应市,允许私人经营。1979年县木材公司销售量为6117立方米,1988年为3150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