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县委、县政府秘书室各有1位秘书专管或兼管信访工作。1958年县委办公室内设人民来信办公室,1959年改为信访科,1960年复为人民来信办公室。1963年至1968年3月信访机构由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分开设置。1968年4月在县革委会办事组内设信访小组,1975年改为无为县信访组,隶属县委办公室领导,1982年升为一级机构,称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属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1984年办公室内设办信、办案、接待3个组,1987年改组为股。
区(县直属镇),乡(镇)两级信访工作从1951年起都由秘书或组织委员、监察委员兼管。1986年上半年各区(直属镇)陆续成立信访组,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事宜。
无为县信访办公室来信来访情况统计表

无为县信访办公室1951年至1985年来信来访中案件复查处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