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1950年开始,县、区、乡建立复员安置委员会或复员安置办公室。他们在车站、码头日夜值班,保证复员退伍军人有住有吃,走时有车,力求使送兵干部及军人亲属满意。县安置办公室还召开“四方会议”(送兵干部、基层负责人、退伍军人和家属、区乡安置办干部),具体讨论安置工作。之后,县民政机构派人走访、了解安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根据“从那里来,回那里去”的原则,安置到农村的既要耐心教育他们,又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仅据1978、1982、1984三年统计:全县共拨木材311.2立方米、毛竹4912根、款54770元,给复员退伍军人建房。泥汊乡水宁行政村党支部发动群众捐献款物、出工,在12天内,为伤残退伍军人宋守权建造3间砖墙瓦顶的住房。还有不少乡、村干部热心帮助退伍军人解决婚姻问题。蛟矶、雍南两乡,干部当红娘,曾在一年内帮助4位退伍军人建立了美满家庭。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地方政府克服困难,给退伍军人落实承包土地。家住城镇的,按“系统”分配任务,妥善安置。复员退伍军人被安置后,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
1981、1982两年,牛埠、蜀山、襄安、汤沟4个区和二坝镇将134名超期服役和有一技之长的退伍军人安排在乡镇企业。吉祥乡大力扶持82位退伍军人劳动致富,1984年在省民政厅第13次全省民政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次年,为了进一步做好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县民政局、武装部抽调千部,一面清理退伍军人档案(1万多份),一面在全县普查1978年以后回农村的退伍军人。对普查登记的1816名军地两用人才,制作个人卡片,县、区、乡各存1份,然后多层次多渠道地录用他们。1985年,无为县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的先进单位。至1988年,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1588人,占部队培养的军地两用人才总数的87.7%。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无为县人民政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锦旗1面。
1950年至1988年,全县共安置复员退伍军人37308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27020人,工业建设的7086人,交通运输业的962人,文教卫生的616人,财贸商业的472人,机关工作的499人,乡镇企业的217人,社会福利生产的44人;还有到农、林、渔、牧场的6人,复工复职的323人,复学的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