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十三章 劳动人事

第三节 劳保福利

〔劳动保护〕
建国初曾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程,并及时检查落实,制止违章操作,使职工在生产(工作)时,可得到安全保护、卫生保护和劳动保险。70年代后,由劳动管理部门和防疫站配合,逐年对县属有尘毒危害的厂、矿单位和职工进行尘毒检测和健康检查,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的生产机械,及时予以整修调换,对盲目生产、不顾安全、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理,做到“三不放过”,即: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使职工受到教育不放过,不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对接触有毒、矽尘及高温、高空作业的职工,给予保健食品(供给实物或货币)补贴,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
1964年,本县分别在56个人民公社成立护林防火委员会,并同时建立248个护林防火小组,89所防火棚和17个瞭望棚。1977年3月5日和4月,县分别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防火委员会,县属厂、矿单位、班组亦先后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区、乡指派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兼职安全员,监督并负责本单位、本岗位安全措施的执行、落实。1980年,国务院决定每年5月为“安全月”,本县成立了“安全月”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进行安全、遵章守纪教育,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岗位责任制及防范措施进行检查,减少和杜绝生产中的伤亡事故及农电、交通、农药中毒、火灾事故,实现文明生产。1982年后,每年对现有14台蒸汽锅炉进行内外部检验和运行检查,培训司炉工和安全员,当年全县无伤亡事故。1985年全县主要企业全部建立了劳动保护档案。
〔劳动保险〕
1953年,县内少数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对职工病残、伤、亡实行劳动保险,在职工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物质补助。随着企业的发展和职工增多,实行劳动保险的单位、人数也越来越多,至1985年,工业、商业、粮食、供销、交通运输等企业职工基本上都能享受劳动保险。劳动保险的待遇是;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时,企业负担全部或部分工资、医疗费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退休、退职,享受退休、退职费;非因工负伤、致残,企业负担其生活费和退休、退职费。1987年成立劳动保险所,对全县国营企业(包括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职工养老、疾病、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以及全县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金征集管理,并开展企业职工劳保福利业务。
〔职工福利〕
1953年后,县内工商企业陆续兴办一些集体福利事业,对职工生活予以补贴,解决职工个人难以解决的困难,为职工提供生活上的方便。60年代,全县大多数企业办起职工食堂、医疗室等。70年代至80年代,又有不少企业、单位开办图书室、幼儿园、浴室及增添体育设施,离城较远的小岭矿、水泥厂、活塞厂、风机厂等单位发给职工交通补贴,专车接送职工上、下班,解决职工子女入学难等问题。
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的干部、工人享受的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1958年为2.5%,1979年为每人每月1.67元)提取,主要用于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和夏季分别享受取暖费和防暑降温费;1969年曾给职工以粮价补贴(1979午后逐步冲销);1979年给职工每人每月发给副食品价格补贴。职工在职期间可享受探亲及婚、丧、事、产假待遇,归侨职工也可享受去国外及港、澳、台湾探亲假期待遇;职工因病或伤、残,根据因公和非因工所致均享受不同的休假、医疗及工资待遇;职工亡故后,其遗属可享受丧葬费、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因公牺牲的职工可授予烈士称号,抚恤费标准也较高)。另外,精减、辞退、清理的临时工和合同工也分别享受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费。1985年,全民和集体企业的正式职工,基本上都能享受有病就医、健康检查、副食品补助、女工特殊保护以及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等福利待遇。1985年,全县全民所有制各行业支出劳保福利费总额363.8万元,其中职工退职、退休费212.1万元,职工死亡丧葬及抚恤费18.4万元,医疗卫生费65.8万元,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22.1万元,文娱体育宣传费6.9万元,集体福利事业补贴5.5万元,集体福利设施费11.4万元,其他劳保福利费21.6万元。
全民所有制单位支付的劳保福利费统计表

上一篇:第二节 干部管理
下一篇:第四节 工资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