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勤工俭学
1958年以前,本县已开展勤工俭学活动。1958年教育革命,全县中、小学创立劳动基地,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校办工厂、农场劳动,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和生产技能;同时,增加经济收入,改善师生学习和工作条件。中学办起23种、59个厂(场);小学办起16种、324个厂(场),仅城南小学就办起10多个小工厂。12所中学生产劳动总产值达118000余元,解决了部分经济困难的工农子女的学费和生活费。1959年,民办中学和民办农业中学办起木工、篾工、破碎矿石、滚珠轴承等9个工厂和林场,总产值达14300余元。1963年,县、区、公社发动群众献工献料,修缮校舍,师生参加劳动,全县仅用去70000余元修缮费,计建新瓦房59间,稻草房改拍草房463间,草房改瓦房51间,盖草房1893间。
1970年至1976年,校办工厂、农场等停停办办,经历了曲折过程,以后走向稳步发展。
1981年,校办工厂12个,校办农、林场及茶、果园等180处。农场有田地1060亩,果园地350亩,茶园地257亩,用材林(含学校四旁植树)434000余棵,果树10000余棵,还有大片毛竹、桂竹。这一年,农、林、竹、茶、果等纯收入43400余元,多种经营收入11000元。不少学校新建了校舍,添置了校具、教具,改善了教学和师生生活条件。1982年,校办工厂年总产值216500余元,纯收入43000余元。1984年,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中、小学390所,占全县中、小学总数的59.3%。1985年,有校办工厂17个,农、林场185处,农、林、果、茶、桐、竹等占地面积2694亩。同时,兴起校办第三产业,有商店16家、修理部两家、饭店两家、招待所两家,年总产值(含商店营业额)810000余元,纯利润120000余元。以勤工俭学收入新建校舍和厂(场)房近百间,购买机器4台,添置课桌3000余张,板凳1000余条。有些学校用勤工俭学收入支付民办教师补助工资、办公费、维修费、添置教具和图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