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建国前,水利工程基础薄弱,防洪抗旱能力较低。建国后,境内五条河流中,滁河得到彻底治理,裕溪河进行初步治理,清溪河、得胜河、牛屯河进行部分疏浚和整治。圩口由建国初151个联并成44个,沿河堤长由398.8公里,缩减为258.6公里,并普遍加高培厚。主要圩口防洪标准分别达到十年、二十年一遇洪水位。丘陵山区整修塘坝12019处,兴建中小型水库48座。建电力灌溉站和排灌站257座,装机425台23879千瓦。1949年至1988年累计完成土方10772.4万立方米,石方32.5万立方米,混凝土14519立方米。国家投资3812.94万元,其中基建设施1599.7万元,农田水利712.44万元,防汛抗旱1108.2万元,水利事业费392.6万元。1988年,全县有效灌溉面积34.1万亩,旱涝保收面积29.4万亩,分别比建国初增加16.2万亩、22.2万亩,促进农业生产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