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儒学教育
一、儒学
儒学,也称县学,宋崇宁(1102—1106)初创建,儒学是供生员读书场所,教谕、训导为学官。学官下配礼房、廪局、斋夫、门斗等公杂人员。清雍正二年(1724)议准含山儒生员学额20名。同治四年(1865)加额2名,共22名,生员在县学学习科举规定科目。
二、书院
县城西门内原有一书院,名西书院。不知建于何年,后废。康熙十四年(1675),县始建讲堂书舍的讲学之所,名环峰书院,地址在学官东。前门为讲堂、书室各三间,规模宏敞。咸丰四年(1854)兵毁。另有城东书院。三、社学、义学
社学是明清时代为平民子弟开办的免费教育。明洪武八年(1375),诏有司立社学,十二年诏民间立社学,正统九年(1444),令民间子弟入社学听讲。每社学选教读(教师)1人,每月农历初一、十五率子弟赴明伦堂歌诗习礼。据乾隆《含山县志》记载,时全县社学有8所。
义学,亦称义塾。清乾隆年间(1736—1795)环峰镇和铜城闸分别设有义学一所。专为城乡孤寒子弟就读而设,入学儿童不缴学费,经费来源主要靠学田地租收入。清末,义学改为小学堂,教学内容有所革新。
四、私塾
建国前,县内城镇和较大村庄皆有私塾。私塾办学形式:一是由村民联办;一是由富户聘请家庭塾师,邻里亲友孩子随之入学。塾师报酬主要靠学费,即“谁读书,谁出钱”,也有以族产、公田田租付给塾师的,私塾规模一般都是一人教一二十学生。学生的年龄和文化程度极不整齐,小的五、六岁,大的两十岁。一般采取个别教学。
私塾没有统一固定教材,最常用的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左传》、《诗经》、《幼学琼林》、《古文观止》、《论说精华》、《唐诗三百首》以及《新文库》等。民国期间少数改良私塾也教英语、代数、几何,采用学校通用课本。私塾性质有蒙馆、经馆之分。蒙馆一般教识字、写字,背诵文章。经馆除读讲经书、古文外,还教作文、作诗、作对及应用文,如书信、契约、诉讼等。蒙馆、经馆教学共同特点注重读,尤其强调朗读和背诵,不求甚解。习字是私塾学生必修课,用毛笔从描红开始一直到练习写小楷。
民国17年(1928),全县有私塾326所;民国24年有162所,学生2093人。1949年,有私塾424所,学生4782人。
1950年,人民政府对私塾实行改造政策,以公立小学为主,成立私塾辅导组,辅导塾师业务,统一使用教材。1951年县内民办小学发展很快,全县私塾由424所减少到221所。1952年9月,对私塾进行调整,部分能胜任的转为公办教师。私塾教学至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