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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体育

第二节 学校体育

一、课堂教学
清光绪30年(1904)废科举,县城开办“斌农学堂”,设体操课,学堂将原科举“考棚”,改辟成总面积3500平方米东西两大操场;体育器材有秋千、铁杠、跷板、哑铃等。体育课主要进行课外各种体育器械的训练;民国35年(1946),省立含山中学及小学均设体育课,但体育课经常为童训、军训所代替。课堂教学讲体育基本知识,室外主要进行队列等军事体育训练和篮球、乒乓球、足球、田径等项目的训练比赛。民国36年(1947),县立中正小学设体育课,课程内容增加球类、田径类项目。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福山小学、司徒小学、庙赵小学设有体育游戏课。国统区仙踪镇开办的含山初级中学、乡国民中心小学、保国民小学,均设体育课。
1949年春县城解放,人民政府接办中小学,设体育课,每周2节;1950年,县农村小学中,多刚由私塾改办,既缺师资,又无体育器材设备,体育课内容部分是以游戏课代替。
1951年,县内中、小学遵照国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指示”,重视体育课教学。环峰、运漕两所公办小学,县文教科配有专职体育教师,拨专款添置体育器材;集镇及规模较大的小学,由乡村小学董事会集资支持添置球类等体育器材,充实体育课教学内容。
1952年,教育部颁发《试行中学暂行规程》(草案)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实施德、智、体的全面发展教育”,中学体育进一步得到改善。县八大镇及乡中心小学的体育课均安排专任教师担任,内容有篮球、乒乓球、足球、跳高、跳远、跳绳、踢毽、短跑等项目,乡村民办小学,自筹资金解决体育器材,体育活动开展活跃。
1956年,教育部颁发全国通用的《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县内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均按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
1958年,新开办的运漕中学、仙踪中学、陶厂农技校、含山师范开辟操场,添置体育器材(球类、田径、军体等类),教师是新分配的大专院校体育专业的毕业生;区镇中心小学及乡村辅导区小学均新开辟操场,有篮球、足球赛场、乒乓球室。区镇中心小学校际间,开展友谊邀请赛活动。
1959——1961年,因受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学校体育未能正常开展,体育器材损失殆尽。
1962年,农村经济形势开始好转,县教育事业出现新的生机。县办中学及规模大的完小操场得到了合理解决,中、小学田径、球类活动正常开展。1963年,县体委组织中、小学乒乓球选拔赛,迎接芜湖地区选拔赛。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较长一段时间,全县中小学以劳动或军训代替体育课。 70年代,含山中学、运漕中学、仙踪中学、陶厂中学及部分规模较大的小学开设军体课,内容有体操、野营拉练、射击、登山等。学生学军、学农,行动军事化。野营拉练时,系武装带、皮腰带,扎绑腿,携带背包、干粮袋、行军壶,队列间有配带木制手榴弹、手枪、长枪等模形,一律着黄色军服,行军演习多在白天,有时也在黑夜、月夜进行。远程时达250公里以上,食宿、行动集体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中、小学校体育课按教育部颁发《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进行正常的课堂教学。
1979年,县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国家体委、教育部联合颁发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体育工作从幼儿抓起。含城幼儿园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幼儿体育活动,内容有健美操、花圈操、红旗操、模仿操等;并每年举办幼儿运动会,比赛项目有拔河、20米接力、兔跳、童三轮车、投掷等。
50年代初,全县仅有含山中学、区镇中心小学配备专职体育教师。1956年后,县体委、教育局通过举办暑期体育教师培训班和广泛开展体育竞赛活动培养体育师资,解决县内完小体育专职教师的需求。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等师范、大专师范体育专业毕业生逐年增多,县中、小学体育专业教师逐步充实,专职任教者达80%。
二、课外活动 民国34年,省立含中、县办简易师范班、初级中学及各区镇国民小学在课程表上安排课外体育活动。由中、小学体育教师组织体育爱好和擅长体育专项的同学开展比赛活动,以篮球、乒乓球、足球为普遍,间有棋类、田径项目。
1951年,全县中、小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普遍推行第一套广播体操;1953年,贯彻中央《正确发展学校体育运动的决定防止伤害事故的指示》,加强对课外活动的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积极推行第一套少年广播操;是年,规模较大的学校,组织课外活动体育小组,举行小型比赛,含中建有篮球代表队,田径代表队或其他项目的锻炼小组。1954年,全县各中学普遍推行第三套广播体操和少年儿童广播操;1963年,全县中学普遍推行第四套广播操,小学普遍推行第三套广播体操,并在部分中学开展小足球、乒乓球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内中小学课外体育活动,为劳动和军体活动代替。
1979年以后,全县中、小学课外体育活动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毽球、拔河、跳绳、竞走、体操、棋类等。
1980年,全县中小学在课间安排做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列入课程表,由学校统一安排内容,班主任具体组织,并将开展情况列为期末评选先进班级的一项条件;学校一学期或一学年举行一次运动会,并不定期举行单项体育竞赛。
附:劳卫制与达标
1958年,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制订发布了《“劳动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是年,在县内部分规模较大、体育活动开展得较好、体育师资较强的中、小学试点,逐渐在全县中、小学普遍推行。含山中学有500多名学生分别达到一级和少年级标准;1959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有13520人,通过劳卫制各级标准。此后,由于三年困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实际体育课教学中,未能很好坚持。
1972年9月,全县中、小学试行《体育锻炼标准》,要求50%的城镇中小学试行,40%的学生达到标准,乡村10——20%学校试行,达标率为20%;经过试行推广,1981年,全县达标人数696人,其中青年组24人,少年一组127人,少年二组258人,儿童组287人,至年底全县总计达标7562人。 1982年,环峰小学达标382人,其中男248人,女134人,占适龄人数764人的50.3%。此后达标人数逐年增加,截至1988年,全县共有5600人,达到体育锻炼各级标准,约占在校学生30%左右,县城环峰小学达标学生数1477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96.5%。
三、业余体校
1957年,创办乒乓球训练班,学员13人,其中男8人、女5人。
1960年初,县成立“含山县青少年业余体校”,增设篮球班,学员60余人;1961年,国家处于经济困难时期,业余体校活动中断。1962年3月,县业余体校恢复乒乓球训练班,招收男、女篮球、田径三项共5个班,学员41人。1963年,招收少年女子篮球、射击、技巧班,共开设8个班,学员147人、教练9人。县业余体校成为全省13所重点业余体校之一,配有专职教务主任。“文化大革命”初期,业余体校活动中断。
1972年以后,业余体校。逐步开设乒乓、篮球、羽毛球、足球、排球5个项目,学员98人。训练方法是:乒乓球班集中在含城,由业余体校训练;其他4个项目,分别附设在中、小学内,由业余体校专职教师与中、小学体育教师协作指导。
1978年,增设田径班,学员增至200余名,配备专职教练员3人,兼职教练员6人。1987年增设柔道班,学员15人,配备专职教练员1人,省体委将县业余体校柔道班列为省重点班扶植。
业余体校在省、地历次比赛中,多次取得优异成绩,不断地为省体工队、省体校输送体育骨干、体育后备力量。50年代输送女乒乓球队员王智明、田径女运动员季秀英至省体工队;输送男乒乓球手马作荣至省体校。70年代有女篮萧金凤。80年代有孙涛、夏正友。另外,输送至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体育系、巢湖师专、淮北煤炭学校体育系以及无为、庐江中等师范学校体育专修班46人,还配合县教育局举办8期体育骨干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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