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口消费水平
40年来,人民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至1988年城乡居民已普遍达到温饱。因此,人口消费水平也不断上升。高档消费品现已普遍进入寻常百姓家。城镇居民由过去追求和拥有“三小件”而转向发展“三大件”。十年前农民不敢问津的高档消费品,现已比比皆是。
1988年全县对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零售额为24578万元。据1988年对农村90户调查表明,其总收入432456元。而生活消费品支出为220476元,其中:食品136679元,衣着16057元,住房25725元,燃料15207元,用品及其它26808元。据1988年调查资料:每百户拥有主要耐用物品:自行车68辆,缝纫机8台,钟53只,手表168只,电风扇23台,大型家具431件,其中:沙发8个、大衣柜90个,写字台62张,收音机68台,电视机29台,录音机22台。城乡居民在衣着上也开始追求美化与质量。1979—1988年累计销售的呢绒、绸缎、毛线,分别为前30年销售量总和的443.4%、203.8%和3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