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民国16年(1927),成立民国县政府,下设第一、二、三科,其中第三科主管建设和工商,后划归第二科。1945年秋,成立货物检查所。
1944年,抗日民主根据地,设立货管局。
建国初期,由县人民政府工商税务局兼管。1950年4月,成立县工商科。1954年,改为商业科。1963年,成立县市场管理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初期,自行消失。1969年,成立县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1971年5月,重新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并与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合署办公,附属于县商业局。各区、人民公社相继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和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1975年,撤销县、区人民公社市场管理委员会和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区、镇也先后设工商行政管理所。1988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人秘、市场管理、工商企业、合同管理、个体经济等五个股和经济仲裁委员会。下设:和城、华阳、镇淮、姥桥、新桥、乌江、石杨、西埠等八个工商行政管理所和金河口、乌江、沈巷、姥下河、和城北门等五个检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