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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卫生

第一节 医疗单位

清光绪十三年(1887),法国传教士翁继伟在和城尚贤坊建天主教总堂,附设诊所。女医生宋方姑,专为天主教徒治病。民国34年(1945),黄舜卿等人在和城东门街创办人民医院。此外,还设有伯安诊所、东光诊所、普济诊所、健康诊所、平民诊所、乡民诊所、汉卿中医诊所、镜仁中医诊所和沙眼防治所。建国前,大部分均停办,仅存个体医药人员236人,分散在各集镇和农村。
一、县属医疗机构
(一)和县人民医院
建国初,县政府拨大米2000公斤在和城东门街创办公私合营医院。1950年5月,转为和县人民卫生院,有职工6人,其中医生2名,房屋9间,病床1张。1956年,改名为和县人民医院。1961年,医务人员增为42人,病床60张,分设内、外、妇产、小儿、中医5科及注射、检验、药剂、手术4室。1965年,芜湖专区医院下放至该院医务人员50人,其中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各1人,病床50张。1974年,建成病房大楼,面积3100平方米,病床增为128张,增设传染科、五官科。1984年,在创建文明单位中,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医院”称号。1985年,建成门诊楼,面积2384平方米。1986年,增设急诊、泌尿、理疗、老干部等科和简易门诊、医学咨询室。1987年,院内安装电话,建造职工食堂,面积250平方米,职工宿舍面积450平方米。1988年,设立污水处理工程,职工浴室,手术室装上空调机。全院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985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8870平方米;固定资产181.05万元,其中专业设备27.41万元;病床210张,家庭病床34张;职工252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0人,主治医师31人,主管护师14人,主管药师21人,主管检验师3人。
(二)和县中医院
1951年,历阳镇几名个体医生,在油坊巷合作创办西医联合诊所。1952年,改为中西医联合诊所。1954年,又改为中西医药联合诊所。1956年,调整结构,医、药划开,分别设立历阳镇卫生院、和县药材公司。1966年,迁址小西门大街,并在东门大街开设牙科诊所。1969年,将牙科诊所迁至院内,改设牙科。1973年,除内科、外科、牙科外,增设放射科、妇产科和手术室、制剂室。1978年9月,建成病房楼,面积840平方米。1984年4月,改名为和县中医院,有中医师8人,中医药士7人,新设中医内、外、妇、儿、痔、针灸、推拿7科。1987年,增设五官科、骨科和验光配镜室。1988年,有医务人员76人,其中:中、西医师20人,病床67张,占地7039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269平方米,内有业务用房1444.7平方米。
(三)香泉人民医院
1963年,成立香泉公社卫生院,地址在香泉街,职工23人,其中医务人员11人;有简易病床10张。1966年,作为和县人民医院分院,改名为香泉人民医院,设内科、外科和新针疗法专科。70年代,医务人员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成功地进行上腹部和五官科较大手术,如胃次全切除、气管切开、扁桃腺切除、子宫切除及甲状腺肿瘤、白内障摘除等手术。1988年,有医务人员34人,病床40张。
(四)和县肛肠病医院
1981年,腰埠乡卫生院医生朱镜秦等人,在该乡熊官塘附近,租平房三间,开设腰埠乡卫生院熊官塘医疗点,以治疗痔瘘病为主。1984年,于原址兴建门诊室和病房5间,增添部分医疗器械。次年3月,改名为腰埠乡痔瘘医院。当时,安徽省人民广播电台曾播出《全省第一家乡级痔瘘专科医院成立》的新闻报道。1986年10月,改名为和县肛肠病医院,迁址和城半边街。该院聘请南京市中医院教授丁泽民为名誉院长,并与南京市中医院、巢湖地区医院、含山县人民医院建立业务联系。1986至1988年,共治疗痔瘘病人3000余例,治愈率达98%,全院有医务人员8人,病床20张。
(五)梅山医院
1957年,全省麻风病人统一由省第一康复医院(即麻风病院,地址在肥西县张兴圩)收治。1958年根据省委117号文件,麻风病人凡属哪县人,由哪县负责,和县派员将和县籍18名麻风病人接回,安置在香泉公社前樊村生产队公房内集中治疗。1960年接收麻风病人10名,并选择四面环山的梅山脚下汪村为和县麻风村村址,将该村四户农民迁出,20间房子留给麻风病人居住,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和国家干部,加强医疗和管理。
1974年,县成立麻风病调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广泛开展防治麻风病宣传活动,印发各种宣传资料5000份,麻风病预防手册360本,在省卫生厅派7人医疗队协助下,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普查,查出麻风病患者181人,分布在沈巷、新桥、姥桥3区和历阳镇、大黄洲等地,深入农村治疗病人159名。1975年,为了工作人员外出交往方便,经县批准,将麻风村更名为和县梅山医院。
1988年全县麻风病人为241人,其中入院治疗的176人,治愈的153人,死亡17人,还有6人陆续住院治疗。对治愈人员,除28人因无家可归和不愿回去仍留院供养外,其余125人均派专人送回原籍,由大队召开座谈会,讲清麻风病治愈后,不会传染的道理,消除群众及其家属的恐惧心理,避免对他们歧视、另居等情况发生。并要求治愈病人每年到院复查1次,药品免费供应终身。
麻风病人住院后,生活费用都由国家供给。1958年每人每月6元,1967年12元,1975年15元,1986年至1988年为20元。此外,该院所辖350亩山地的荒草和30亩可耕地的生产收入,全部用于改善病人生活。该院现有院长1人,行政管理1人,医务人员5人,其中主治医师1人,临床医师1人,检验员1人,护理员2人。有砖瓦结构房屋82间,其中医院门诊部,职工宿舍30间;病区房屋52间,病人每人1间,并有集体食堂,文娱活动室,电视机、报纸等,水电具备,生活有序。
(六)企事业单位医疗室
建国后,部分企、事业单位兴办医疗室。1970年,有医疗室10所,卫生技术人员10人,其中医师1人,医士5人。1973年为13所,卫生技术人员15人。1985年,增至21所,卫生技术人员33人。1988年减为19所,即阀门总厂、水泥厂、化肥厂、造纸厂、汽车五队、第一中学、第二中学、香泉中学、幼儿师范学校、药材公司、百货公司、建筑公司、砖瓦总厂、航运公司、帆布厂、水泵总厂、鞋帽厂、轧花厂、省驷马山管理处等单位,卫生技术人员56人,病床10张。
二、区、乡卫生院(所)
1951年,在各区所在集镇设立民办公助卫生所7个,从业人员20人,其中医务人员16人。县人民政府给每所拨大米750公斤,作为开办费。同年6月,有2所民办公助卫生所改为公立卫生所。1958年,全县15个人民公社普遍创办公社医院。1960年,公社医院改为公社卫生院,大队设卫生所。1963年,全县对农村医疗机构布局进行了调整,在沈巷、姥桥、新桥、西埠、乌江、石杨6个区设立中心卫生院;在历阳、白桥、濮集、香泉、绰庙、善厚、雍镇、城北、腰埠、张集10个公社设立卫生院;在八角、螺百、南义、城南、新坝、黄山寺、五显、长建、后港、濮陈、五月、陶店、金城、十里、范桥、娘娘庙、孙堡、隐驾、联合、郑蒲、戚镇21个公社设立卫生所,及12所联合诊所。中心卫生院一般设内科、中医、中药、治疗、西药、化验等科室及住院部,个别中心卫生院另设外科。公社卫生所只设医疗辅助科室。1966年,各区中心卫生院改为公社卫生院。1973年,据普查资料统计,全县有39个公社(镇)卫生院,医务人员744人,病床790张,房屋面积22627平方米。1978年,恢复区中心卫生院。1984年,改公社卫生院为乡卫生院。1988年,全县有区中心卫生院7所,乡卫生院31所,职工562人,其中医务人员527人,病床384张。
三、农村合作医疗室
1969年,农村开始实行合作医疗制度。至1971年,全县有大队合作医疗室248个,占大队总数的82.5%,“赤脚医生”429名。生产队不脱产卫生员457人。1973年,县卫生局抽调47人,组成6个工作组,对合作医疗室进行整顿,大队合作医疗室增加到286个,其中免费医疗的75个。1975年,大队合作医疗室发展到300个,占大队总数的91.7%,其中免费医疗的有82个,有“赤脚医生”651人。1980年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医务人员的报酬不落实,管理不善,大队合作医疗室大部分停办,“赤脚医生”有的转为个体经营,有的改行。1985年,在351个行政村中,共设医疗点414个,其中:区、乡卫生院设点19个,村办1个,乡村医生联合办1个,个体办393个,有乡村医生108人,卫生员333人,接产员248人。1986年,全县有乡村卫生人员635人,其中已核发乡村医生证130人,社会开业医生证41人,“赤脚医生”证276人。1987年4月,对医术上有一技之长的社会闲散人员,进行技术考试、考核,有29人经考试合格,发给个体行医许可证,有12人经巢湖地区卫生局考试合格,发给行医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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