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建国前,安徽省农业生产工具一直比较落后,民国年间,也曾引进一些农业机械,只是在少数农场和少数地方零星应用。至民国38年(1949年)建国前夕,广大农民仍沿用简陋的传统农具。
建国后,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国家、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力量,采取“土、洋结合,机械化、半机械化并举,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有计划、分阶段、分项目地进行。先后进行了两次传统农具增补工作和一次农具改革运动。农具改革运动既取得成绩,也有失败的教训。农业机械化事业是从1950年开始的,至1957年,全省建立国营农业机械化农场16个,国营拖拉机站14个,拥有大中型拖拉机828台,联合收割机55台,机械动力达2.27万马力。拥有排灌机械1431台、3.65万马力。此后,拖拉机两度下放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经营。安徽省农机化事业在国家1966、1972、1978年3次召开的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的精神指导下,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整个农机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至1987年,全省农机总动力发展到1036.43万千瓦(1389.85万马力),拖拉机及其他动力配套的耕作、排灌、脱粒、加工、植保、运输等各种机械化、半机械化作业的农机农具达到848.36万台,农机总动力比1980年增长53.78%。农业机械已成为发展农业生产,繁荣经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