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间习俗
礼仪习俗
交际本县乡风淳朴,人民十分注重礼节。平时见面点头示意,招呼“您好”、“早”、“吃饭没有”等语。吃饭时,对来往熟人招呼“在这吃饭”等。外出坐车,让老人先上,并给老人、孕妇让坐。逢年过节,人们常探望烈军属、孤寡老人,为其做些体力劳动,打扫房间、洗衣拆被等。
走亲访友者一般都为老人孩子买点礼物,尤其春节期间,给长辈拜年必带礼品。到别人家需先敲门,待允许后进门,不擅入内室,更不东翻西找。
家中来客,主人多笑脸相迎,握手问好,敬烟敬茶让坐,不打骂孩子。有事要办先说情由,再说“暂失陪”,并叫家人陪伴,一般不随意离屋。客人离开,多热情挽留。有客自远方来,更是由衷高兴,置酒菜款待。席间,请其上坐,主人殷勤盛情,劝酒挟菜相叙友情。若娶亲设宴,则请舅父、姑父坐上席。宴毕,主人打水让客人净面;客离,主人起身陪同,送至门外,说声“慢走”或“常来玩”。
探望病人须择上午,须携带糕点水果;邻友建房乔迁,也都尽力帮忙,并表示祝贺。
婚嫁民国时期,本县婚嫁多承袭封建婚姻制度,男女结婚,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而造成的婚姻悲剧不胜枚举。旧时结婚程序如下:
订亲:男女双方长大后,由父母作主,央媒人说合,双方父母如果认可或达成默契,便可初步定亲。也有指腹为婚或订娃娃亲的。
下礼:俗称“拿八字”或“合八字”,即在草纸或红纸上写明男女生辰年月送至对方。内尚写“苏才郭福,姬子彭年”(苏东坡才学,郭子仪福气,姬子众多儿女,彭祖高寿)字样,经“算命先生”卜卦后,确定“下礼”。一般送女方四对布料及其它“茶食”。礼物多寡视家庭经济地位而定,富者多,穷者少。本县北部山区,男方下礼时,还须携带公鸡一只。
下通牒:即确定双方结婚日期。男女双方的草纸“八字”换成红纸“八字”。通牒时,男家仍要送布料、糕点。富户则另备蹄子肉、礼条子(猪肋条)、公鸡“三牲礼”,并鼓乐相伴送至对方,女家闻声放鞭炮出迎。若有异议,女方或推迟婚期或借机索取钱物,直至媒人出面解和。本县旧俗,婚期多定“双日”,一般选在农历逢六(寓意福、禄、寿俱全)、逢二(意为成双成对)。
结婚:婚期,双方均请客收礼。尤其富家子女结婚,更是高朋满座,宾客接踵。迎娶这天,称为“正期”,前日为“暖房”,翌日则为“回门”。
“暖房”这天,男方须“送茶”(茶壶1对,茶杯10个,寓意“十全十美”),女方也“回茶”,数量等同。“正期”,男方发轿,彩轿左右伴有两位丈夫健在儿孙满堂的“搀亲太太”,路上鼓乐齐鸣。至女方家后,酒席款待。傍晚时分,新娘红装(红衣、红裤、红盖头)着身,乘坐彩轿至男家,轿至,笙吹鼓乐三起三落,男家大门紧闭不开,谓之“捺性”。新娘新郎见面后要进新房“坐富贵”(同坐床沿,男饮糖水,女仅沾唇)。“拜堂”时,先拜天地,次拜高堂(父母),再夫妻对拜,继而“闹新房”。回门这天,夫妻二人携礼偕行,回到女方娘家。
此外,本县还有其他结婚习俗。南部地区,当高龄老人去世时,遂将孙媳迎娶回来。谓之“红白”喜事同办,俗称“一网兜”。一些贫困地区,穷人孩子无力成婚,则多谈好条件,将各自妹妹交换为媳,称之“换亲”,也有三家连换亲的。旧社会,来安还有“冲喜”的恶俗:男方生病卧床,通过媒人将女方提前娶回,以图吉利,谓之“冲喜”。男方丧命后,女方便被迫守“进门寡”。
建国后,实施《婚姻法》,废除买卖婚姻,规定婚姻自主。婚嫁程序简化,自由恋爱普遍增多。婚期也部选在“五·一”、“七·一”、“十·一”或“元旦”。70年代后期80年代初,县内(特别是农村)结婚要彩礼、图阔气、讲排场之风较盛,有关部门积极宣传教育,倡导勤俭办婚事,一些青年或旅游结婚或参加隆重俭朴的集体婚礼。
解放前流行的“冲喜”恶习,建国后即被废止。“换亲”婚姻少见。丧葬解放前,本县丧葬习俗繁杂,迷信色彩浓厚。解放后,丧葬改革,不少死者送到殡仪馆进行火化,丧葬程序简化。旧时丧葬程序如下:
入殓:人亡前夕,亲人多侍候其旁,聆听遗训,谓之养老送终。亡后,为死者洗抹干净,穿衣换鞋,移卧至中堂旁草铺上,名为“下地单”。在死者头前脚后各摆一盏素油灯、一碗饭,称作“引路灯”、“倒头饭”。用红头蝇将死者双脚扎起,口中置一枚铜钱,称“含口钱”。脸上用黄裱纸盖上。每有亲友吊唁,都要哭泣相迎,并为死者“坐夜”守灵。嫡系亲人披麻戴孝,晚辈戴白偕红,示自己父母健在。入殓时,死者亲属均应到场,在尸体头、脚下放土包或石灰包(一岁一包),两侧放进死者生前喜用之物(用具、衣物等)作殉葬品。悲痛欲绝中盖棺,身着三白(头戴孝帽、腰系孝带、脚穿孝鞋)的孝子睡到棺底,谓之“垫棺材底”。吊唁者则焚香烧纸,叩头礼拜,孝子答谢。出殡:坟地选择,贫富迥异,富家必请“阴阳先生”东看西察,寻觅“风水”地;贫者多随遇而安。出殡前,棺盖“磕钉”。主钉由族长或死者长辈磕,其它钉子则由孝子事先拜请的抬棺人磕。棺头一钉上系根红布条,以示吉利。“磕钉”后,磕钉者应受孝布、红布、糕点等“磕钉礼”。子孙则围棺逆顺各转三圈,每圈必得下跪一次。出殡时,长子掼碎烧纸瓦盆,在招魂幡前导下,孝子手持柳桩做成的“哭丧棒”领棺下地。遇有亲戚“路祭”,须礼拜致谢。棺木沉放时,用铁锹铲土撒在棺上,举行“兜土”仪式。土坑四角各插四根树桩,意为后代买田置地,财源不断。两抬棺人抱着“龙杠”(抬棺竖木)迎坡疾跑,称为“发龙”。接受死者家属“发龙糕”后,填土放鞭炮,返回死者家中。死者家属要清扫死者房间,并将死者铺草烧掉,让抬棺人、送殡人从火上跨过,以图吉利,并喝“回丧茶”(糖茶),吃“回丧饭”。
祭奠:死者安葬后,第三天亲属要将坟墓填土加固,谓之“园坟”。死者家若为富户,安葬后,还要举行多种祭奠活动。如请当地博学多才者高声朗读《周易》、《礼记》等,为亡者举行“唱礼”;邀众和尚在排成塔形的大桌上列阵表演玩铛、火流星、水流星等杂技,谓之“跑方”。跑方后和尚登桌念经,超度亡灵。也有烧灵的,即用各种金银纸、竹料、麻秸扎成纸屋,烧给死者。在人亡后的第49天里,每隔七天祭祀一次;尤其“六七”,要为亡人供猪头、公鸡、鲤鱼三牲礼。不满60者故去,仅在“五七”末、“六七”首这天祭祀,名曰“过偏”。此后,每至节日(清明、七月半尤甚)都要扫墓。
守制:死者若为老人,儿女要穿孝三年。孝子在墓旁置一茅屋,内点素油灯,百日不理发,不开笑脸,谓之“守孝”。其家春节对联当年为蓝色,次年为黄色,第三年复为红色。
建国以后,旧丧葬礼俗除在农村尚有沿袭外,悼念死者多用送花圈、开追悼会形式,亲友戴黑纱、白花向死者致哀。
1975年,县殡仪馆在县城北门外建成,开展火化业务。至1985年,火化尸具约占死者总数的6%。
生育
旧时,家庭有孩子出世,若是女孩多不声张,若系男孩,爷爷便留胡蓄须。在孩子生后三日,为孩子办“三朝礼”,孩子父母则香汤沐浴,并绐亲友报喜赠送红鸡蛋(也称“喜蛋”,数量为单)。产妇娘家等亲属则送“祝礼”,有挂面、馓子、鸡、鸡蛋、糖等,也有送孩子四季服装、包被、窝床的。产妇未满月则不入他人宅居,孩子生下后十日、百日都要庆贺,为其“过十天”、“过百岁”。亲友除送副食、布料外,还送手镯、脚镯等。一周年时,俗称“抓周”。亲朋馈赠衣料,主家则午餐面食,晚间宴席待客。有的穷人家往往因无力抚养或弃婴或溺婴,有的几胎均为女孩或婴儿夭折后再得男孩的家庭,为祝福孩子长命富贵或为孩子留胎毛蓄辫子,或让孩子认干爹,由干爹为其取乳名(即小名),或送给孩子“百岁锁”“百岁蛋”,为孩子做“百家衣”(即由百户人家的零布做成的衣服)。
现在,除生男生女均向亲友报喜外,余者皆如旧。
生日寿辰
解放前,县人十分重视生日寿辰。孩子过十岁时,亲友则送布料物品以示祝贺。若孩子留有辫子,剃发时由舅舅操办,给理发人喜烟喜钱,并燃放鞭炮。
人至50岁,便可称寿。自此,逢10岁祝寿一次。祝寿时,多张灯结彩,高朋满座,并挂寿联,上写“福如东海水,寿比南山松”等字样。亲友则视寿者年龄馈送不同礼品。50岁送50个寿桃,60岁送70个,70岁送80个,而80大寿时多提前一年祝寿,谓之“庆九”。
此外,富家夫妇岁数相加为百,便过“双寿”,声势较大,送礼者亦多。在县南,女方过40岁或50岁,应由娘家“来油”(携带素油),点一昼夜长寿灯。
建国后,祝寿习俗衰落。
建房乔迁
解放前,县内民众建房上梁时,中梁多悬挂红布,或贴有“吉星高照”字幅。并由主家或木匠将桂元、密枣及糯米制作的“欢喜团子”由房上撒下,任人争抢,示为庆贺。富裕人家上中梁尤为讲究,五更三时便聚集亲友至正厅。厅内桌上置公鸡、鲤鱼、馒头及果品之类,先燃鞭炮,后由木匠恭立中梁前,用韻白语言道些赞美之词。房屋落成后,亲朋好友赠送对联,并在新屋燃放鞭炮,意在驱恶避邪。此外,主家还令木匠在正门上方或屋顶安上圆镜,名曰“照妖镜”,同时用桃树桩四根分插新房四周,用以“避邪”。
乔迁之时,亲戚邻居多赠送对联、家庭用品等以示庆贺。主家置酒宴款待致谢,气氛热烈欢快。
解放后,建房旧俗日衰,恭贺落成乔迁之喜成为人们交际中的礼仪而赋以新意。
杂俗
本县居民尤其农民,请客吃饭十分讲究桌面摆法与座位位置。一般桌缝南北向冲门,右首第一座为首席,对位为第二座,首席旁为第三座,其对面则为第四座,迎门右首为主席,专司敬酒,其对面常坐知己者。席面不可坐成“乌龟席”(即6人进餐时,或南北各1人,东西各2人,或东西各1人、南北各2人)。
亲朋好友远道而来或“毛脚女婿”初次登门,餐毕,碗里必留少许饭菜,称“留碗底”,意为以后再来。
农家杀猪,须邀亲邻好友聚餐一次,名曰“打猪幌子”。
有些杂俗有浓厚的迷信色彩。
乡村邻居互借水桶,送还时,不可挑桶入门,应一桶手拎,另一桶用扁担勾子勾着,寓意人丁兴旺,代代相传。反之,说是“丧丁”或只生女儿而无宗人。
家庭不慎失火,灾后三日停灶,饭菜皆由邻居供给,说是火星未退,不宜生火,实是让灾户心平气和,安排善后事宜。
农家喂猪多系圈养,偶有疏忽猪入他人圈内,应鸣放鞭炮,或赔礼道歉。旧有“猪来穷、狗来富,猫来开当铺”之说。饲养驴、马人家,忌讳牲畜歪桩,偶尔有之视为异常,必卖之图以吉利。
婴儿降生后,数日啼哭不止,父母多用黄裱纸写上“天黄黄,地黄黄,我家有个夜啼郎,过路行人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字样,令人贴至三岔路口墙壁或路旁树上,声称不出几日,小儿哭止病愈。
小孩出麻疹,称“出喜”或“恭喜”,须在门檐挂块红布,除家人外,他人不能入内。
病人用后的中药渣,倾倒至十字路口或路中,任人践踏,说是可将疾病带走。传说名医华陀路经某地,忽见地上药渣,细察发现用药有误,速寻病人,重新配方,始将病人治愈。后人效法,形成此俗,沿袭至今。
单根独苗人家,每遇孩子偶尔打喷嚏,则连说:“狗百岁,狗百岁”,意孩子无灾无病,长命百岁。
县人爱结“干亲”。两家相好,一方将对方儿子(女儿)认做干儿子(干女儿),大人间谓干亲家,并以至亲往来。俗谓“干亲、干亲、要篮子拎”,如不往来,则干而不亲。
陋俗
裹足
旧时俗称“缠小脚”。即在女孩幼年时以布条紧缠其双脚,限制正常发育生长,以求“三寸金莲”。此俗在本县长山、屯仓等地山区沿袭较久,解放后被禁除。
赌博
解放前,来安有“吃酒仁义赌博消”之说。流行的赌具有麻将、牌九、纸牌、铜钱、扑克、骰子和四字宝等,私人可请赌或设“赌局”。凡设“赌局”者多勾结官府和地方势力,请赌者吃“水子”(赌完一局或“坐桩者”赢钱时所给提成)。
赌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多种危害。输钱者,或哄吓诈骗、偷窃扒拿,或倾家荡产,谋财害命。建国后,人民政府多次明令禁赌,但赌博恶习至今尚未绝迹。
吸毒民国时期,本县县城曾有八家烟馆,并以“八面塘”尹家、青龙街季家、东门丁家、北门孙家祠堂、西门余家祠堂为著。民国22年(1933年)3月20日《安徽教育行政旬刊》刊登了督学章兆直于民国21年11月视察来安地方教育后写给省教育厅的报告。《报告》中称:“县城内仅居一万余人,……吸鸦片者遍地皆是。据该县人士调查,约占全城人口三分之一。其南乡水口镇一带,此风更甚。凡中产以上人家均以鸦片为招待宾客之应酬品”。烟馆因人分级,上等烟馆接待官僚士绅、军政人员,次等多接待商户大贾,下等烟馆多与三教九流、偷鸡摸狗之辈往来。烟具也有玉质、银质、瓦质之分,有的烟馆尚附设赌局。
烟馆多有地方势力作后台,成为来往客商尔虞我诈场所和流氓、地痞、黑社会组织的联络点,同时也是盗窃者窝藏脏物的地方。
除吸大烟外,县内尚有吃“白面子”(即海洛因)的。更有甚者,则注射“吗啡针”。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虽明令禁烟,但收效甚微。解放后,吸毒被人民政府禁绝。
算命占卜
算命:即排“八字”,问“时运”,看“流年”,探“财气”,谈“终身”。旧社会以算命为业者颇多。算命者或摆地摊或走村串户,用地支和属相相掺合,哄、唬、诈、骗诸法交替使用,极尽自欺欺人之能事。有时还视对方面部表情,施以手段。钱财一旦骗取到手,便远遁他乡。
占卜:即民间所说的“打卦”。占卦者用竹子或木片两块,在正反两面刻上汉字、八卦图案或其他图案,称阴阳两面。占卜时,将其扔至地上,视其“一阴一阳”、“两阴”、“两阳”具体情况,诡称已知对方吉凶福祸。此外,民间尚有一种“黄雀叼卦”陋习。主要利用黄雀将写有韵文的纸卷叼出,声称读其内容,对方前程一目了然。
相面:民间又称“看面相”、“麻衣相”。骗人方法是看“手纹”、“脸上的气色”等,手段无非听人口中言,揣摸心中事,施以诈骗而已。
解放后,上述迷信皆被取缔,但在少数偏僻山区,偶而也见算命占卜者大放厥词,骗人钱财。
求神拜佛
解放前,本县有庙庵36处,多分布在县南。富裕家庭多设经堂,念经吃素,以求“添福增寿”。此外,求子心切者拜送子观音,逢旱求雨者敬仰龙王,谋利生财者敬奉财神,求取安宁者敬奉土地神、城隍菩萨和灶王。
解放前,县内巫婆、神汉以巫术代医。病家邀其进入病人室内画符念咒,巫者谎称神人“附体”,多手持宝剑,东挥西舞或手拿柳条抽打病人,一番狂呼乱叫,诈称妖已处死,而后索取钱财。有些病人经此惊吓、折腾,往往病情加重致死。
本县农村在解放前还盛行多种祭祀活动:预祝庄稼长势好,做“青苗会”;午秋两季开始,做“开耕会”;粮食收获时,做“收包会”;旱蝗相侵时,做“蝗虫会”;无雨时抬出“龙王”求雨;求牲口(特别是牛)平安做“牛王会”。民间还有人将狐狸称作“大仙”奉若神明,少数家庭还供有神位。
建国后,随着科学文化知识普及,求神拜佛者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