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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农业

第二节 耕地面积与耕作制度

一、耕地面积
据1985年统计,天长土地总面积为265.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911660亩,占34.3%。
明清时期,天长耕地分官民田地和卫田两类,另有牧马场2538亩,养马田33485亩。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裁卫归县以前,卫田不关地方,数目不详,全县耕地面积亦难周知。但据旧志记载,官民田地在明代前期增长较快。洪武二十年(1387)全县共有官民田地48499亩。永乐十年(1412)官民田地为51278亩,成化十八年(1482)60190亩,弘治五年(1492)76146亩,嘉靖二十一年(1542)上升到112907亩,是洪武二十年的2.33倍。明代后期,战争不断,灾害迭起,人口锐减,土地荒芜,耕地面积急剧下降,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全县官民田地79427亩,比嘉靖二十一年减少28%。
清初,由于战争和自然灾害,人民大量流亡,田失其主,加上卫所侵吞,原草场田、养马田名存实亡。清康熙十一年(1672)县内省卫田地128658亩裁归天长,由于社会相对安定,人口不断增长,土地开垦较快。康熙四十五年(1706)全县耕地208199亩(不含外卫、泗州卫)。雍正二年(1724)县内外卫田地59595亩裁归天长,全县耕地267794亩(不含泗州卫)。此后,耕地面积略有增加。
清代后期,大举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天长受灾极重,“西乡田种多半村墟寥落,田邻窎远,人少田多”(清同治《天长县志》)。到同治八年(1869),全县耕地下降到267744亩,其中荒废田92744亩,实际耕地只有175000亩,荒芜率达34.6%。光绪二十八年(1902)泗州卫田地56843亩归并入县,至此卫田全部裁归本县,全县耕地324637亩,但并未全部垦种。嗣后耕地面积逐步得到增长。
民国16年(1927)成立县垦务分局,鼓励人民垦植荒地,到民国23年,全县耕地激增到1238160亩,其中水田371460亩,人均占地5.96亩。
抗日战争期间,由于日伪敲诈勒索,沦陷区耕地荒芜甚多。与此相反,在根据地,不仅熟地继续种植,并开垦出大量荒地。民国36年新四军北撤后,县政府强征滥抓壮丁,土地又被成片废弃。到1949年,包括民国30年新划入的大通区在内,全县总耕地不过1184000亩,是民国23年的95.6%,其中水田621000亩,人均占地4.48亩。
建国初期,人民政府发动农民开垦荒地,围湖造田,耕地面积有所扩大。1952年,全县耕地面积上升到1308718亩,其中水田821000亩,分别为1949年的1.1和1.3倍。随后由于大规模兴修水利,占用了大量耕地,加上1959—1961年国民经济三年困难的影响,劳动力锐减,土地荒芜。1962年,全县耕地下降到1090677亩,其中水田818015亩。1968年以后,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农田基本建设的大面积进行,耕地面积再度锐减。仅1969年就减少144417亩,1970年又减少17439亩,到1978年,耕地面积下降到924840亩,其中水田737084亩,总面积比1962年减少近15%。
1982年以后,虽然规定了征用土地手续,但并未严格执行,乱占耕地的现象仍比较突出。1985年,全县耕地面积911660亩(上报沿用数。另据测算,实际耕地面积134.65万亩。),比1949年减少23%,其中水田736974亩,比1949年略有增加,人均占有耕地不足1.8亩,比1949年减少2.7亩。
二、耕作制度
建国前,本县耕作制度以一麦一稻、一麦一杂等一年两熟制为主,间有冬季休闲。一沤一稻的一年一熟制也占一定比重,主要分布在濒湖圩区、丘陵冲田及一些水源缺乏、土地瘠薄的地区,每年水稻收割后水沤。西北岗区有部分冬闲一玉米一麦一稻的两年三熟制。由于自然、水利等条件限制,耕作布局在年际之间波动较大,一般情况下,当年夏季雨水充足,则麦田、冬沤、冬闲田多能栽插水稻;如遇春夏少雨,则水稻面积减少,杂粮面积增加。1949年,全县复种指数为141.5%,旱粮面积占秋粮的20.6%。
建国初期,基本沿袭以粮食生产为主,以稻麦连作为代表的传统耕作制度。麦子年种植面积70万亩,水稻80万亩,油料2万亩,棉花万亩左右,油、棉不能自给。除稻麦连作外,还有一麦一豆、一麦一薯、冬闲一玉米、冬沤一水稻等形式。岗田以一麦一稻、一麦一豆、一麦一薯、一麦一杂和玉米一豆等为主;塝田多一麦一稻、稻麦连作;冲田一沤一稻(多种中稻);圩田亦一沤一稻(以早稻为主)。
1954年,中共安徽省委提出“三改”方针,要求“扩大秋种面积,改变午、秋收成比重;改一年一熟为一年两熟、三熟,实行间种、套种,提高复种指数;推广高产作物、扩大水稻和耐旱、耐涝作物,改变广种薄收习惯”。本县在试行基础上,大规模推行。根据自然情况和群众耕作习惯,确定在圩田、沿河滩田及高岗的水冲田推广早稻、双季稻,实行三季连作、旱改水和改种高梁等,在西北地区着重改变广种薄收的习惯,如改进生产技术,撒稻改点稻,水改旱等,推广胜利百号山芋、马铃薯、玉米等高产作物和棉、麻、蚕桑等经济作物;在东南地区主要是增加复种指数,提高土地利用率。但因经济、自然等因素限制,“三改”收效甚微,尤其是受1958年后出现的“五风”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这场运动并没有能健康地开展下去,1961年全县复种指数下降到140.2%,尚不及1949年水平。
1964年以后,为改变单一化的生产面貌,对单一性粮食生产实行耕作改制的准备,推广油菜、绿肥、棉花和双季稻,试行肥一稻一稻、一肥一稻、一油一稻、一麦一稻、一麦一豆等多种形式的轮作制。茬口布局上波动很大:一方面,夏粮面积大幅度减少;另一方面,受降水的影响,水稻面积大起大落,多的年份80多万亩,少的仅30万亩,复种指数徘徊在140%到150%之间。
70年代是耕作制度大改革时期。从1970年开始,全县围绕推广双季稻,对一麦一稻为主的耕作制度进行改革,实行肥一稻一稻、油一稻一稻、一肥一稻、一油一稻、一麦一稻、玉米一水稻以及一麦一豆、一麦一薯等多种形式的轮作,同时大力发展棉花、油菜生产,使单一化的粮食生产变为粮、油、棉全面发展。1978年,复种指数上升到182.3%。但推广双季稻的结果,常使早稻因低温僵苗或晚稻受寒露风翘穗减产,双季产量尚不及一季,且费工费时费成本,群众说“三三得九不如二五一十”。同时,造成晚茬麦增多,影响次年午季的产量。加上轮作形式多,耕作布局乱,农事难以安排。
1980年以后,因地制宜地对耕作制度进行调整,压缩双季稻,确定以粮、油、棉生产为主体,将众多的轮作形式改变为比较简单的一麦一稻、一油一稻、一肥一稻、一油一棉、冬闲(或绿肥)一棉花等轮作形式,每年种麦约45万亩,油菜约20万亩左右,水稻约70万亩。同时,在水源不足地区,注意安排玉米、甘薯、大豆等杂粮的生产。1985年,全县复种指数为169%。

耕地面积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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